很长时间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认为风靡网络的亚洲蹲自古被中国人认为是不雅的,所以我们不应该高兴。反而应该抵制。这是一种典型的杠精表现,缺乏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
首先,为什么会说亚洲蹲而不说欧洲蹲或者美洲蹲?因为从身体结构上来说,亚洲人普遍能够蹲下去是身体结构决定的。其次,经过锻炼,欧洲人也能蹲,因为这涉及到腿部和臀部的肌肉方面原因,某些肌肉不够强,那么亚洲人也可能蹲不下去。这是完全的生理上的原因,没必要过分追究。
其次,那篇文章作者认为,我国自古认为蹲的动作不雅,所以应该抵制。但是,作者有没有想过,认为不雅的都是什么人呢?很明显,能够著书立说的都是贵族,文化人,而非普通劳苦大众。所谓“礼”提出的最初本意是将贵族与平民加以区分。你能说几千年来中国人都没蹲吗?我敢说,至少普通人是蹲的。作者从贵族的出发点去考虑平民,那么当然是不雅的。所以,文章讨论的起点本身就是错的。
假如我们以文章的逻辑为出发点,那么,我可以说,作者以后不要坐椅子了,以后不要盘腿坐了。因为在古代,贵族是跪坐的,盘腿而坐被认为是不雅的,行不行呢?作者肯定会说不行的。辩解理由很简单,不健康,对身体不好,看看邻国日本就知道了。
所以,再回看那篇文章,作者通篇的论述都是在讨论蹲为什么不雅,因为老祖宗认为不雅。是什么老祖宗认为不雅呢?是贵族,是知识分子,即处于社会上层的人。我不知道作者学没学过法制史,学过之后会发现,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我们国家是礼法合一,即礼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权威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不平等的表现。通过礼规定贵族的言行,以此来区分贵族与平民。礼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作用。你用古代的思想来评判现代普遍存在的行为,只能说是思想落后。
在现代中国社会,广泛存在一类人,他们貌似很有学识,对很多东西有着自己貌似独特的见解,但对于反对的声音,却无法接受,并因此和别人抬杠,其核心是他们的自我主义,自己都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不能接受不同意见,用官话说就是搞一言堂。其实,其言论经不起严格的推敲,逻辑本身存在问题,经常采用所谓的雄辩式理论,其实质无非是偷换概念,或者使别人陷入二难推理而已,貌似很有道理,其实不堪一击。
杠精对于社会而言,并不意味着进步。现代社会接受不同,接受多样性,而杠精其实质是反多样性的。所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对于我们思考问题是大有裨益的。一个人考虑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要能接受他人意见,不能搞“专制”。社会才能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