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逻辑在于认识到某个东西的存在,其逻辑位置的存在。这为处于其中的内容的东西的认知留下空位,自觉于对经验情况敞开认知的经验性。缺乏逻辑的自觉,可能使人没有认识到某个经验它只是基于某种经验条件的偶然结果,而把它看做先天固然的真理。从而使得认知一旦离开构成这个经验的真理的经验条件后,在另外不同的经验条件的情况中刻板地使用那个偏见成见,会导致判断的出错
2存在命题的基础是语境原则的运用。总是基于某个东西它的运用所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作为认识论上直接给出来的东西,基于后者基于认识论上直接给出而真,而把它作为其原因断言其存在。
弗雷格的句子意谓真先于名称的意谓的给出就是一个实例,基于命题意谓真而把名称的意谓置于概念的刻画之下。
代数句子的真也是一个实例。一个盒子,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打开一半取出看到的5个球,把盒子全打开还有7球。基于此可以写出a-5=7这个代数句子并断言它意谓真。基于这个句子的真,反过来推论a=5+7=12.
某个东西x的存在的判断,总是置于这个东西和别的东西的联系中,基于这个联系的存在作为认识论上在先给出的,存在的东西,反过来在x的含义被指出之先就可以断言x的存在。
这里,一个总体的隐含的前提是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它作为逻辑预设,预设任何being都具有其原因。这就是本体论的预设。后来休谟对于因果关系存在的置疑,就把整个本体论置于悬置的东西之上了。本体论涉及有限和无限的区别。本体论是普遍命题,是关乎无限的东西的谈论。但是经验的实证总是有限的东西。两者之间存在裂隙。笛卡尔设想的始终能欺骗感官的魔鬼,是有限的经验难以排除的。
对于某个东西的谈论而言,指出其存在先于认识名称的含义。并且,之间还有一步:给出概念的刻画,先于名称的意谓的指出。所以,这个阶梯是给出存在的论证,然后考虑其内容而给出基于概念的刻画,最后才是给出其意谓或名称的含义。
无限的存在者,这样的名称其意谓的东西的存在还是未经论证或审视的。但是这里可以谈论的是,如果其存在,那么它是全知全善的这概念的刻画。但是全知本身还是一个全称命题,还是无限的,因而其含义或意谓的存在还是置疑的。
我们谈论一个有限的东西时,基于其知识或内涵或特征类的有限,可以在语言上谈论它的含义。比如程序中某个实体a(x,y),它有两个属性x和y。只要知道了一个a它的这两个属性,我就可以说给出了这个a。但是在全知这个概念里,知识的属性还是没给出来的东西。我没有办法基于任何有限的经验,给出全知就其具体知识之先的作为逻辑框架其所有属性的划分。
这个屋子里全部的人。这个概念指出来的是这个屋子里的人一个一个的整体。这是有限的、经验的东西。但是全知,并非经验可以给出来的东西。也不存在逻辑上其知识层次和种类的定义。
逻辑总是基于它作为分析所得的分析命题,它的合法运用的外延是其分析的对象所构成的类。在这个类之外的东西,并不处于这逻辑的合法运用的领域之内。而全知这样的概念,其合法运用的类,本身就没有给出。至少是语言作为关于确定的东西的谈论,没法通过这种语言来给出。
回到开头,本体论的归因,它作为意识的机能或逻辑配置的内涵而产生出来。或者说,本体论的原因在于人的求知统一的诉求作为一种先天的机能作为逻辑配置它总是如此这般。统一的要求和知识的一的存在之间,后者源于前者作为前者的回应。
在这里可以脱离主体在统一诉求上的先天机能,来谈论原因或本体的存在的客观性么?那样的话就要引出诸如意识的存在的客观性主体存在的客观性。可以就外在效果结果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而言谈论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但是这本质上是人为自身立法。而主客观划分的标准,在于外在标准。具有外在标准的东西看作客观的。反之主观的。
3尊重基于存在的认知,作为认知的践行。而存在基于经验中实例的分析所得普遍命题或先天概念。
关于某个东西的存在的断言为真总是基于它嵌入其中的语境的东西,基于它所嵌入其中的某个事情作为认识论上直接给出来而言。
4理念在实践中作为目的的东西是实在的,比如圆的理念之于画出来的这个圆那个圆,后者并不那么完美,完全符合规则。而思辨逻辑作为统一的方法论,作为人对自身立法的设为运思的绝对原理,这时思辨之于观点理念还是非实在的东西。但是思辨性之于种种为真的论点,作为其求知中共同的方法论。在类的类的意义上,思辨逻辑作为任何真理作为基于外延所构成的类其基于内涵的定义。内涵的定义就是把外延的实例看作基于这内涵的如此这般所刻画的东西。提出对于前者多之所以被统摄到一起或一个类下来来的共性的东西的指出。给出一种看法,眼光。
但是基于给出诸多,就多本身能够分析地自身蕴含地给出这个眼光么?不可以。多之间可以存在很多共性。指出其中某一个,这还有赖于另外的东西的指出。类似语言游戏的语法要在语言游戏之外的文化制度的传统中领会具体的遵从规则。但是这里的情况,用作实例的,是一个实践的东西。对于实践探究其本体,已经局限了本体论于实践领域了,相应规定了这眼光。
而实践,有意识的行为,对它的着眼恰恰源于我自身便是这样的存在。就是笛卡尔通过我思的存在的论证把它确定为起点。起点的东西逻辑上在先的东西,它就是本质、本体的东西。
5我思的存在指出来的是一个逻辑空位,它为任何我思的内容揭示作为其前提的一个认知或我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