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浙江地界,有王氏两兄弟,大哥王春,二弟王奉,王春的女儿琼英,许配给本郡的一个富翁潘百万的儿子潘华;王奉的女儿,则聘定给本郡通判的儿子萧雅,都是自小的媒妁之言。琼英十岁那年,父母相继离世,王春临终之前,握住弟弟的手,嘱咐道:“我没有儿子,只有这琼英这一掌上明珠,你要把她当亲闺女看待,待她长成,风风光光送至潘家,你嫂嫂留下的金银首饰,还有潘家聘礼置下的庄田,都给她添作嫁妆,我的家产则归你所有,千万不要辜负我的嘱托啊!”王奉点头应允,处理完丧事,将侄女接回家中,与琼真作伴。
隔年元旦,潘华和萧雅不约而同的来到王家拜年,只见潘华粉面红唇,好生俊俏,而反观那萧雅,一脸麻子,还有点“地包天”;所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一美一丑,站在一处比较,标致的越觉得美玉增辉,那难看的越觉得百拙千丑。何况这潘华衣着靓丽,有心显富贵,衣服换了一套又一套,有钱任性;而那萧雅读书人家,穿衣只知得体,不识炫弄。
常言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为啥?还不是因世人眼浅的多,只重皮相,不识骨相,就像这王家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钦慕潘华的美貌,赞言如那潘安在世;而对萧雅,一个个颠唇倒舌,批点他似“飞天夜叉”之丑,王奉自己也看不过去,整个正月都闷闷不乐。后来,萧通判卒于任上,萧家虽然书香门第,但累代都是清官,家中并无余积,有显赫之名,无世家之实,自通判去世后,家道中落。而潘百万是个暴发户,门下的事业一天比一天兴旺。日子久了,王奉渐渐的起了不良之心,想到:这萧家穷困,女婿又生的难看,而潘家却事业兴旺,女婿生的标致,何不把琼英和琼真两个人暗地里调换,谁能得知?也不让我亲闺女在穷汉家受苦。主意已定,等到临嫁之时,将琼真充作侄女,嫁到潘家,哥哥留下的衣服首饰,庄田家私,都一并陪嫁。而反将琼英认作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那“飞天夜叉”,草草备下薄薄妆奁,打发嫁往萧家。琼英但凭叔叔做主,心中苦闷,怎敢言语?
谁知嫁后,潘华自恃家中巨富,不习诗书,不务正业,一天天吃喝嫖赌,只图快活,潘百万累训不从,愤急而亡,潘华也丝毫不在意,天天纠集无赖小人,狐朋狗友,酒食游戏。不过十年,百万家资败的罄尽,寸土具无,王奉屡次接济,却如炭中沃雪,丝毫不起作用,后来潘华受饿挨冻,竟要瞒着丈人,带着琼真去投他人门下为奴,王奉愤闻此事,将女儿接回家中养老,不再许女婿上门,后潘华流落他乡,不知所终。而那萧雅,勤读诗书,一举登榜,为官数载,因功屡次升迁,直至做到礼部尚书,琼英也封为一品夫人,好不荣耀!
这王奉嫁女,说的是世人只顾着眼前,只知损人利己,而不思考日后,又岂知人算不如天算,行善为高啊!
目前贫富非为准,久后穷达未可知!
颠倒任君肆意为,神明昭鉴定无私!
今天给大家讲的故事,摘自冯梦龙先生的醒世恒言,部分内容有所改动,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拜读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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