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了赵汀阳老师的《论可能生活》
赵老师在哲学界的江湖地位很高,他被认为是当代最具原创思想的中国哲学家,有人把他比喻为中国的哈贝马斯。也有人说他在学术上过于“狂妄自大”。
他说过:“如果一种哲学观点不够极端,就必定是些废话……因此,我保留把真理恶狠狠地说出来的风格。”
他又说:“行为不能放肆,但是思想必须放肆。
他还说:“热情是会热坏思想的,必须冷酷又残酷地去思考这个冷酷又残酷的世界,这才是思想。”
这虽然是一本哲学书,但是又不同于其他哲学书一样会去讨论那些更大的问题,比如,“世界为什么会存在而不是不存在?”“宇宙的目的是什么”之类。但是赵老师指出,哲学上一个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把最大的问题当成了最重要的问题。
其实不然。这类终极性的哲学问题,看上去很深刻,实际上是大而无当
古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创作了一部喜剧,叫做《云》,云朵的云,主角就是苏格拉底。在这部剧中,苏格拉底坐在一个篮子里,从空中飘着入场。篮子离地越近,苏格拉底的神智就越不清醒。阿里斯托芬是用这样的形式来讽刺哲学家——他们的头都扎在云中,想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对现实世界没有任何价值。
哲学需要反思的,是人能够自己做主的事情。我们不能决定宇宙的运转,也不能决定自身的存在,甚至不能决定自己的生老病死。我们唯一能够自己做主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这一生。
对人来说,这就是天大的事,没有什么比这个问题更重要。在赵汀阳看来,“宇宙的目的是什么”,那是造物主需要关心的问题;
“怎么获得幸福”,才是人应该关心的问题。
如果把生活看成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作品,那么幸福就是这个作品的最高成就
快乐=幸福吗?
“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周星驰电影的经典台词了,这句话对不对呢?幸福等于开心快乐吗?
如果幸福等于快乐,那获得幸福就太简单了,人类最擅长的事情之一,就是寻欢作乐。特别是在现代商业社会,到处都在推销各种廉价的快乐,从餐饮购物到旅游度假,从娱乐综艺到网络游戏,总有一款适合你。
对现代人来说,快乐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但幸福却不是。
那么,快乐和幸福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
赵老师认为快乐是消费性的,每次快乐都是一次性消费掉,留不下什么决定人生意义的东西。如果我们企图用快乐去替代幸福,那么我们就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去消费快乐,类似于饮鸩止渴,这样的人生其实是很可悲的。
那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是生活的整体成就和整体效果,而不是一时半会儿感受到的积极情绪。一个人可以为了幸福而放弃某些快乐,但绝对没有人会为了快乐而放弃幸福。
利益=幸福吗?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有钱买不来幸福。但在实践当中,把幸福和利益搞混淆。
比如,有句老话,叫做“苦尽甘来”。这句话对吗?至少,赵老师不同意。他说,“苦尽甘来”不是关于幸福的理解,而是关于利益的理解。
利益确实需要苦苦地去追寻,不付出代价就得不到利益。付出的代价,可以是辛苦劳动,也可以是自己的脸皮或者良心。
而幸福不一样。如果一件事情能够带来幸福,那么你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本来就可以感受到幸福。换句话说,幸福不需要代价。
除此之外,幸福和利益还有一个重大区别。由于利益总是有限的,对利益的争夺本质上是个零和博弈。利益驱动的人在永远不停地与他人争夺生存空间,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无比险恶,处处是竞争、攀比、炫耀、嫉妒。
而幸福是你在做事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创造幸福不需要和别人争夺什么。一个人获得了幸福,不但不会让别人的幸福因此而减少,反而会增进别人的幸福
所以爱默生说过一句名言: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就是让自己幸福起来。
不过,虽然幸福不等于利益,但幸福和利益还是有关的。利益是获得幸福的基本保障和前提条件。“没有什么精神能够拯救饥饿的肉体”,一个忍饥挨饿的人,很难说得上幸福。但反过来说,有了利益保障,离真正的幸福还相差很远。
欲望满足=幸福吗?
诺齐克认为,心智正常的人,大概率会说NO。幸福必须身体力行,它是我们在亲自行动、亲手做事的过程中获得的生活成就,而不是一瞬间的“美梦成真”或者“巅峰体验”。
更重要的是,美梦成真之后,又如何呢?哲学家叔本华有一句名言,他说:“生命就是一团欲望,如果欲望得不到满足,那么就痛苦;如果欲望得到满足,那么就无聊。于是,人生就像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荡。”
欲望就像海水,越饮越渴
在谈论怎样获得幸福时,我们往往会用到一个错误的公式:等我实现了X,我就可以去做Y。比如,等我赚够了一个亿,我就可以去环游世界。
这个公式意味着,只有去做后面那个Y,比如环游世界,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而前面实现X的过程,只是单纯的手段。这样一来,就将幸福生活推向未来某个遥远的时间点,只有在那以后,幸福生活才有开始的可能;在那之前,生活仅仅是眼前的苟且,不值得一过,充其量是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卧薪尝胆般的苦苦忍耐
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主人翁在苦苦等待之后,终于获得了宝贵的幸福瞬间。
但问题是,用一部作品来渲染一瞬间的幸福,是丰满的、感人的,而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却过于苍白。
如果人过一辈子,就是为了等待这么一个戏剧性的高光时刻,那这一辈子也太不值了。
回想一下,你在读高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只要熬过这一年,等高考考出了好成绩,你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等你真的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你会发现,那一刻的幸福其实非常短暂。
多年后,当你回首往事,更值得回味的时光,其实是高考前那段埋头奋战的岁月。
既然幸福不是快乐,不是利益、更不是欲望满足
那么幸福是什么呢?
赵汀阳给出了一个“幸福公理”,是这么说的:“假如一个人的某个行动本身是自成目的的,并且这一行动所试图达到的结果也是一个具有自足价值的事情,那么,这一行动必定使他获得幸福。”
这句话听起来很学术,我试着简单粗暴地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有一件事情,不给你钱你也乐意去做,不做不甘心;而且你做这件事情的结果,还能对别人、对社会有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父母养育孩子,并不是为了将来获得什么回报,而是从养育孩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收获了满满的幸福;同时,孩子长大成人,还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创造性行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
如果父母养育孩子只不过是为了将来获得孩子的报答,那么就等于是把亲子关系变成了商业关系,父母就注定失去了幸福。
总之,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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