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吾身:顺,其自然!
一读:一言难尽的作文命题——再谈作文考试
原创 汪 锋,等 语文建设杂志 2026年5月6日 16:33 北京 55人
【摘要】作文考试,人们首先关注的是作文题。题目是否贴近学生生活,是否富有启发性,是否符合考试要求,成为评价作文题质量的基本标准。然而,“考”与“被考”总是一对矛盾,好的作文题目会使二者寻得一种平衡。什么是“好的作文题”?写在纸上的标准似乎有,但面对具体题目却是众说纷纭。寻求作文本源,探索日常作文教学与考试作文的关系,这并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关键词】高考作文;作文题;作文教学
刘德水▷▷▷▷▷▷▷▷▷▷▷▷▷▷▷▷
作文,如《诗大序》中所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心里有想说的话,有表达的欲望,而后诉诸笔端,采用一定的形式写出来,这才是写作的缘起。心无所感却硬要说,或者被人逼着说,那只能说假话、空话、套话,这是违背写作规律的。因而,从根本上说,作文是表达一个人对生活的感受和认知的手段。
应试作文,包括日常教学中的作文练习,都是由他人命制,按叶圣陶先生的说法,“原是不得已的事”。学生是被动写作,并非“我要写”,而是“要我写”。这就造成两难局面。如何协调二者间的关系,这是命题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叶圣陶先生在1930年写的《写作教学》中曾对命题作过说明:命题者必须“能够了解学生的生活,能够设身处地地想象学生内部的意思和情感,然后选定学生能够作的愿意作的题目给学生作。”他在与夏丏尊合著的《文心》里,也曾对命题作过规定:要考虑学生“对于什么事是有话可说的、说得来的”,题目对学生的要求“只是一个范围,宽广得很,你划出无论哪一角来说都可以”。
叶老说的命题原则,到今天仍然适用。按照这个原则,高考作文命题就应该让每一个考生都能联系自己的生活有话可说。一个好的题目,无论怎么命制,用什么形式,都必须符合这个要求。如果像叶老说的,题目“不管练习的人,要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把命题者的意愿强加给学生,那就与过去科举考试的八股文一样,是鼓励说假话的专制题目。
此外,让每一个考生都有话可说,也是公平的体现。考生成分复杂,天性禀赋、成长环境、学养各有不同,面对同一问题,感受、思想必然不同,作文题目就要适合每个考生的情况。打个比方,题目要求写“红色”,那么喜欢绿色的怎么办?要求写“绿色”,喜欢红色的就没的写。那就以“色彩”为题,则都有话可说,皆大欢喜。
汪 锋▷▷▷▷▷▷▷▷▷▷▷▷▷▷▷▷
刘老师强调的这个作文根本原理还是从文学传统出发的,认为有感才能发。但如之前我们所谈的,在实际生活中,有更多的书面表达不是因为个人的“情动于中”。现代社会中,尤其是办公系统中,文牍主义流行,这一类的书面表达限制性就很大。按照叶老的说法,被动写作就不好。其实,这只是在倡导自由写作的情形下不好。如果我们追问一下,自由写作心有所感就都能写好吗?也不一定。我们看看自媒体上的种种小作文,各种表达问题俱在,常常让人有一种想吐槽而不知从何说起之感。
书面表达最主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一种公众表达,也就是说,无论有什么样的所思所感,都要以方便其他人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这就形成了各种对表达的限制,包括基本的文从字顺,以及高阶的得体感人。
让每一个考生都有话说,其实不完全是要让考题来承担,教师和考生也要练就一部分表达的能力,在面对陌生或者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时能有稳定的发挥。就如刘老师说的,一个考生喜欢绿色,但题目是“红色”,那是不是可以将绿色作为铺垫或者反衬来引出红色。而且写红色,不一定要讴歌红色吧?也可以借机反思自己为什么不喜欢红色,将理由或者感觉写出来,最后跳脱出来,自己的思维借由这次作文还可能得到升华。将题目定为“色彩”似乎是照顾了各种颜色,但鸡蛋里挑骨头的会问,色盲怎么办?按照我的思路,其实这跟公平没啥关系,色盲也可以写出独特的色彩感受。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还引起过争议的高考作文题,材料的大致内容是:因父亲总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核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要求考生就以上事情发表看法,选择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态度、阐述看法。如果单纯从公平的角度来看,“高速公路”“开车打电话”“微博私信”对很多考生,尤其是对农村考生来说,都是不熟悉的事情,如果为此将这些细节隐去,或者抽象模糊化(如小陈向公安机关举报父亲违法),看起来公平了,但离生活就远了。而且书面表达要考查的一种能力其实就是从具体的生活中抽象出道理的能力。如果不熟悉高速公路上接电话的场景而导致考生不能总结出这一做法是违法行为,那一定是考生的阅读能力出现了问题。从这个角度上看,作文作为一个书面交际的节点,虽然表面只要求表达,但这个表达是要针对之前的材料阅读的。
经常有高中生来找我讨论如何应对作文。我的建议是,平时怎么跟师友聊天,就怎么写作文。只不过高考作文的这个“聊天”是出题者发起的,先说了一段话,就是作文的材料和要求,接着这个往下说就行了。
刘德水▷▷▷▷▷▷▷▷▷▷▷▷▷▷▷▷
当然,作文命题体现着社会和时代对人才的需要,也必然受时代的影响。从高考命题的历程也能看出作文命题的发展变化是与社会发展同步的。1977年恢复高考,北京市的高考作文题是《我在这战斗的一年里》。1978年全国高考作文题为缩写《速度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1982年高考作文题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基本都是“要你说什么就得说什么”。其间,也曾改用给材料的形式,例如1981年全国高考作文题《毁树容易种树难》,但也不过委婉一点,把“要你说什么”隐含在材料中(这与后来的通过所给材料引出话题不同)。再后来,改用各种话题形式,或者给一则或几则材料,用话题或材料引发学生对问题的感受和思考,从而实现了叶老所说的那种题目境界。
一般来说,命题者一定要追求题面的新颖、漂亮,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有人提出要有“语文味儿”。比如,2006年高考北京卷《北京的符号》、2009年高考北京卷《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都是备受称赞的。而且题目的实质——姑且与“题面”相对,叫“题质”吧,都符合叶老所说的标准。说到底,这两个题目,不外是回答“北京有什么‘好’”“生活中有什么对你的成长有促进作用的”。所写内容包括人、事、物、理、情各个方面。确实做到了“只是一个范围,宽广得很,你划出无论哪一角来说都可以”,留给考生的写作空间很是宽泛。而2018年的《新时代新青年——我与祖国共同成长》,也不过要求考生回答“在当今时代,对青年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即现实生活中怎样才是一位好(‘新’)青年”。这与《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其实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题面的主旋律色彩更浓一些,留给考生结合自己生活思考的范围、余地仍然很大。
可以总结一下,什么是好的作文题目?就是要给考生搭建一个表达对生活感受、认知的同时还能展示写作才华的平台,且这个平台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写作欲望,使他们表达对生活的感知。至于题面,则可以千变万化,直接命题、给材料、话题、阅读延伸等都可以。当然,中高考作为国家大型考试,一定要体现国家意志,有导向性,这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但这是一个大的限定,并不影响命题的开放性。从考生写作来说,只要在不违反道德、不违背公序良俗,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前提下,只要能逻辑自洽、自圆其说,写什么都可以。
我们以2006年高考北京卷作文《北京的符号》为例,做一个具体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60分)
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后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北京符号。保留以往的符号,创造新的符号,是北京人的心愿。对此,请以“北京的符号”为题,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感受或看法。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这道题的第一句就是题目的主体,实际上就是告诉考生,“北京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就是北京的符号”。限制就是考生要写的必须是“能代表北京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说白了,就是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这体现了命题者的价值导向,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但是,具备这样性质的事物,生活中各种各样,每个考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加以选择,没有地域限制,海淀区的能写、延庆区的也能写,也没有社会阶层限制。一口地道的京腔、密云的一泓清水、八达岭长城的巍峨等,都可以。命题者担心第一句“文件式”的语言吓住考生,还举了很多例子,“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这些例子从不同方面,实体的、物质的、民俗的、艺术的、过去的、当下的,但都不是规定,而是提示,帮助考生打开思路,唤起写作欲望。后面还有一个“……”,这个省略号(有的题目中用“等”)很重要,是告诉考生前面这些都是举例提示,可以写,也可以写这些例子之外的“有文化特征”“传承价值”“美好的”事物。这就极大地拓展了考生的写作空间。不仅如此,后面的两句,“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后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北京符号。保留以往的符号,创造新的符号,是北京人的心愿”,进一步提示考生,不仅可以写过去、现在已有的,还可以写目前没有而心中向往的事物,这又增大了考生的想象空间,写作范围更加宽广,几乎扩大到无限。有考生甚至设计出“在王府井大街最显眼的位置放置一个透明的玻璃桶,盛放街上捡拾的垃圾,作为北京的符号。什么时候玻璃桶干净如初,北京就真正步入了现代化”,多么好的创意!这种创意,是与题目的开放、宽容有密切关系的。
当然,这道题也有瑕疵。所举例子不少,但除了老舍作品,其他离考生生活太远,除非有过专门的研究,否则很难展开写作,颇有点儿“口惠而实不至”了。但瑕不掩瑜,整体看,仍不失为一道好题。
汪 锋▷▷▷▷▷▷▷▷▷▷▷▷▷▷▷▷
刘老师说的题面很有意味,如果从对话沟通的角度来说就是个话头。这样的话,就可以拿访谈类节目的主持人来类比了。好的主持人抛出的话头能让受访者或者嘉宾滔滔不绝,而一些遭人诟病的主持人常常抛出一些不合时宜、令人尴尬的问题。
主持人的问题套路化,到进一步僵化,是困扰访谈节目的关键。而对于作文题来说,材料的套路化与僵化也造成了作文考查的僵化,从应试角度来看,背模板是最为有效的应对策略。2006年的《北京的符号》作为一个新题面样式,当时是一个好题,到20年后,还沿袭着,就显得有点僵化了。看看2025年的一道作文题:
生活中,到处都有数字在闪耀,如比赛记分牌、新年倒计时、车站电子时刻表、智能家电显示屏等。数字闪耀之时,可能是激动的时刻,可能是收获的见证,也可能是幸福的日常……
请以“当数字闪耀时”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如刘老师分析2006年的作文题结构,第一句是概述,然后为便于考生结合生活,给了很多闪耀的例子,在阐述意义的时候,又给了三点友好的示例,激动、收获或者幸福,以省略号与20年前的题目来了个呼应。
不仅是套路上的问题,我仍然觉得这类题目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足够的限定,其指向是文学类写作,给一线的指引就是追求文采。这类自由写作是很难给定评分标准的。
刘德水▷▷▷▷▷▷▷▷▷▷▷▷▷▷▷▷
现在回头看2025年全国卷的作文题,我总感觉命题者内心似乎有所指向,有“要你说什么”的嫌疑,而这正是作文命题的大忌。叶圣陶先生在《对于小学作文教授之意见》中说:“教者有思想欲发挥,有感情欲抒写,未必即可命题,因学者未必有此思想有此感情也。”当然,前面说过,作文命题可以有导向性,但既然有导向性,就应该明确划清边界。但这道题在技术处理上却做得不好。后面的写作要求中提示“以上的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以上材料”所指是哪些?是否包括作者情况?“怎样的联想和思考”,所指范围又极广,后面的立意也只要求“选准角度”,并没有说明选准什么角度。要求不明,意思游离,命题者似乎既要引导考生思考方向,但又没有明确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指明“以上作品语句内容”似乎更好),反而给出了一个很大的选择余地,这就给人留下了联想和思考的可乘之机。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命题者想法太多,造成夹缠。如能准确、深入领会叶老所说的作文命题的实质,庶几可以避免这种失误。
汪 锋▷▷▷▷▷▷▷▷▷▷▷▷▷▷▷▷
更可怕的是,这个指挥棒衍生出了一系列似是而非的模拟题。这是某地的模考作文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材料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
材料二:昭昭前事,惕惕后人。——南京公祭鼎铭文
材料三:也许,岁月早已使古老的文明,化为一颗颗沧海遗珠。但是我们相信,水何澹澹,历史的洪流,将再一次激起文明的浪花。——湖南省博物馆
从清明文化“慎终追远”的血脉赓续,到杨靖宇、焦裕禄精神的汗青永铸,历史从未远去……当代青年该如何面对这些珍贵的精神财富?请写一篇文章,体现你的感悟和思考。
看了这样的题目,都有点心疼考这张试卷的考生。这三则材料跟后面的解说过于抽象,烧脑不说,怎么综合都很牵强,先得明确精神财富是什么吧?因此,我一直觉得无论是作文题目还是作文答卷,最基础的要求是清楚。题目清楚说明考生作答的方向与范围,答卷清楚回应题目的要求。
刘德水▷▷▷▷▷▷▷▷▷▷▷▷▷▷▷▷
还想说说试题中的“文体”要求。目前高考试卷中,对于文体的要求,大致有两种:一是明确要求写议论文、记叙文。近年来北京卷是这样要求的,考生写作时二选一。二是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全国卷大多如此要求。写作,包括作文,要分文体,这似乎是天经地义。教学上也是如此。其实,所谓文体,即文章的体裁,作为一种文章分类方法,原是一种对文章特点、用途等要素分析、研究的产物,本无一定之规。过去的传统文章学,把文体分得很细,如辞赋、疏表、信札、论说,还有碑铭、策论等,各种文体都有不同的写法和要求,大多是从实用需要的角度划分。依据文章的功用,比如写给谁,做什么用,有什么要求,然后就怎么写。后来又从西方学来了文学作品的四分法,就是我们大家熟知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总之,从不同角度分,就可以有很多文体。
我们今天所说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文体名目,本来不是写作概念,而是阅读教学的概念。它是把功能、特点相近的文章组成一类取个名目,叫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归类阅读,更有利于学生体会同类文章的特征、功能,把握其阅读规律。这些名目不是写文章时先天的出发点,而是后设的、分析的产物。它产生于文章写出之后的归类和研究。
而写作,它的目的是表达和沟通,最根本的动力是一种表达的冲动。作者想的是我要表达什么,对谁表达,怎么表达最好。自己表达需要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出发点不是要写一篇记叙文或议论文。正如一个厨师教你做菜,教的时候,他会先把工具和步骤分开讲,告诉你“这是切菜用的刀,那是炒菜用的锅,这是调味的盐和酱油”——这是教学。但真正炒菜时,厨师绝不会想“现在我要进行一分钟的‘锅操作’,再进入三十秒钟的‘调料阶段’”。他脑子里只有一件事:怎么才能做出一道色香味俱佳的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会很自然地拿起手边的工具——该用刀时用刀,该用勺时用勺,该用什么调料时用什么调料。
像目前这样限定文体,还会遇到很多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比如,写议论文要讲道理,那么用寓言的形式行不行?说不行,寓言的本质是讲道理的,应该算议论文;说行,但寓言的外在形式又全是记叙性的。再进一步说,《庄子》“寓言十九”,是议论文还是记叙文?如果不限文体,考生写作就不会有这些顾虑,可任由才华发挥,怎么写都行。其实,往深里说,“诗歌除外”一条,也未免多余。启功先生有一首长诗《赌赢歌》:“老妻昔日与我戏言身后况,自称她死一定有人为我找对象。我笑老朽如斯哪会有人傻且疯,妻言你若不信可以赌下输赢账。我说将来万一你输赌债怎生还,她说自信必赢且不需尝人世金钱尘土样。……”六百多字,感情深挚,全是叙事。学生在课上也学过《木兰诗》《孔雀东南飞》《长恨歌》这样的长诗。从理论上说,假如考生学了,有此本领,现在“诗歌除外”,不让他写,是不是埋没了才华?
话说远了,回头还说作文题。全国卷“文体不限”之外,后面谈具体要求,还有一句“明确文体”。其意若曰:你要写记叙文就要像记叙文,写议论文就要像议论文。这就让人很困惑。到底写什么样才像记叙文、议论文?《庄子》文体确定吗?《过秦论》像不像议论文?当年有考生用诊断书的形式表达对诚信的看法,用书信、日记形式写自己对问题的见解,这叫不叫文体明确?其实,这个要求的背后,是命题者自身对文体认识的刻板、僵化,以为讲道理就要正襟危坐、板起面孔,叙述一件事就要从头到尾、一板一眼。张中行先生当年就反对“讲章气”,提出要变正襟危坐为谈笑风生,一板一眼为灵活多变。作为选拔人才的高考,又特别强调创新,为什么在作文要求上反其道而行之呢?
汪老师说现在高考作文“议论文体一家独大”,这是确实的。据北京卷统计,每年选议论文的大约占四分之三以上。这并非大家擅长写议论文,主要是因为在大多数考生心中,议论文有一定的程式、套路,而程式、套路这些规矩,原本是为中等水平以下考生预备的。规矩束缚人,也成全人,可以使写作“有法可依”,变得容易。譬如旧体诗,有各种程式要求,一旦掌握了,即使没有诗才、诗兴,也能照猫画虎,依样画葫芦。因此,议论文的盛行,其实与命题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张彬福▷▷▷▷▷▷▷▷▷▷▷▷▷▷▷▷
二位谈得很尽兴,不忍打断你们。最后谈一点想法。作文命题问题看似是语文考试问题,实则牵涉教育导向、人才选拔、社会价值观乃至文化传承的深层逻辑。一道作文题,考查的不仅是现场考生,也影响着之后若干代学生的思维范式与表达习惯。前面二位谈到的往年作文题,今日一线语文教师不是也在给学生讲吗?
至于说一道作文题是否有利于打开考生的思路,也就是说,作文题是否对考生写作有“刺激性”,从命题者来说,需要智慧,应尽量去启发应考者的思维。但这是理想,出过题的人都知道,其间是有一些制约的。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觉得可以成为一个比较好的作文题素材:
最近,广东深圳发生了一件事,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一位张先生,每天在公司附近的停车场临时停车。停车场有个便民规定:15分钟内免费停车。他每次停车都掐着表,快到15分钟时就把车开出去,在外面转一圈,再重新开进来。就这样,一次、两次……持续了半年多,竟然逃费71次,累计金额2500元。直到停车场工作人员核查监控时才发现。面对工作人员的补缴要求,张先生不服气,说自己只是“合理利用规则”。
对此,诸位读者会持什么观点?这则材料是不是有的可写?但是我们的“大考”恐怕难以将这样的材料搬到卷子上,因为担心考生会写出负面的东西。这样的担心多了,于是造就了一大批基本不可能写出负面内容的作文题目来。
对应考者来说,不论什么题都应该会写,甚至写好,要具有他人出题、我能作文的本领。学生进入社会(包括上大学)以后,除极少数喜欢写点什么的人之外,大多数人的作文基本上都是别人出的命题作文。自由写作与应考(应需)作文是不同性质的,前者是基础,后者是能力。学校的作文教学,既要为学生打下写作的基础,又要培养应对各种作文要求的能力。上一篇我谈到,作文的基础可以通过合格考来检验,写作应用能力应该放到高考里检验。
顺便说一句,我以为在写作教学中,闭卷写与开卷写要结合。尤其是开卷写,也是吸收的过程,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自主学习更多东西。闭卷写,考查的是平日的积累。高考作文题既要兼顾考生有得写,又要有利于选拔,更要符合考试要求,的确是很难顾全的一件事,但就是因为难才需要相关专家去探索解决。不是吗?
[本文原载于《语文建设》2026年4月(上半月)]
(微信编辑:苟莹莹;校对: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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