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可以说是冯小刚成就了严歌苓。在《芳华》开拍的消息未放出来的时候,估计没有多少读者读过严歌苓的这篇《你触碰了我》,最近因为电影热卖,我也搜了搜原著来看。在kindle上,这篇中篇小说卖到了一本畅销书的价格。
冯小刚说因为他自己的文工团经历所以想拍一部这样的片子,听到这样的说辞,加上“芳华”二字所带有的无限想象空间,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集体青春回忆的画面。
芳华,多么美好的字眼。少男少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你触碰了我,却是多么疼痛的记忆。刘峰对林丁丁的触碰毁掉了自己的雷锋形象,也将自己送上了残酷的战场。一个爱的拥抱,刘峰从此走下神坛。而林丁丁是否是应该远观的白莲花,好像也不是,追求者众多,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对于男性的一个拥抱本不会做出那种激烈的喊救命骂流氓的反应,而对刘峰的拥抱,她真的这样做了。
郝淑雯问林丁丁:“干事和参谋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他 ....就爱不得。”是啊,刘峰是圣人,圣人怎么能惦记女人?正如作品中所说,一个人距离“超我”人格越接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刘峰,你一个英雄模范标本就应该本本分分的做标兵,做榜样,用来给我们瞻仰。我在远观你,你却想亵玩我!
芳华,不是芳华,是理想碎了一地。
刘峰,学雷锋标兵。雷锋,把爱奉献给每一个人。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给战友做沙发,吃漏了馅破了皮的饺子,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别人。这个人的善良是一种天性,或者说是本能。所以这种特质并没有因为被诬陷被下放这样的巨大挫折而改变。在战争前线中弹流血快死的时候,好不容易遇到弹药给养车,他没有带路去包扎所,却将车引导进了营地。在后来的生活中,他又将这种善良施与了“失足女”小惠。他的这种一以贯之的善良造福了接受者,却摧残了自己,所以,我不说他滥爱。
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善良,闪闪发光的东西。而看罢作品,我们不禁想问自己:我们是否应该保有善良之心?或者说我们是否应该对每一个人都善良。想起最近的江歌事件,事件详情我们无法得知,真相是怎样只有凶手知道,而有一点是无可辩驳的,那就是江歌和刘鑫至少曾经是朋友。朋友,彼此施与善意是最基本的东西,而结局又是何等的惨烈。按照武侠剧中的情节,不应该是你为我死,我终其一生为你复仇么?而生活毕竟不是演绎小说情节,生活生活,是不是更多的人在面对困境忧患时,首先甚至唯一想到的是活着,管他是气壮山河还是苟且偷生。孰对孰错,无法判定,因为我不知道如果我是当事人,我又做何选择。
何小嫚(何小萍),缺爱。父亲劳改,母亲再嫁。为了得到母亲的拥抱不惜将自己弄发烧,儿时得到父爱的那一点残存的记忆是她唯一的取暖方式,为了逃离继父那让她窒息的家庭她来到了部队文工团。渴望被人爱的何晓嫚遇到雷锋般温暖的刘峰,在何小嫚被舞伴嫌弃的时候刘峰挺身而出帮助她练舞,小嫚内心堆积多年的冰山融化了,“这个世界上,只有她父亲那样扛过她。”她也曾追求进步,希望通过苦练能在文工团占有一席之地,而现实却是处处受歧视受排挤,于是,慢慢的她也懂得了其中的门道,懂得了对于“进步”和“向组织靠拢”的真谛:对该你做的事马虎,对不该你做的事操劳。于是,她开始作弊,假装高烧,上台表演,以体现轻伤不下火线。
从单纯,到世故,一段很短的路而已。
何小嫚变了,不变的是对刘峰的爱。于是才有了后来的相逢,照顾刘峰的残年,为刘峰送终。正如作品中所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得到刘峰善意的人那么多,大家都习以为常,觉得那种善良就是学雷锋标兵应该给予大家的,理所当然,也就受之无感,所以无人回报,而当“雷锋”变成凡人的那一刻,大家反而觉得遭遇了背叛,忍不住走上前踹上几脚。只有何小嫚,刘峰给她的那点善意对于她而言那就是黑暗里的一把火,是溺水时的救命稻草,一辈子记在心里,然后用一生去回报。
那是冯小刚和严歌苓那辈人的青春岁月,而有些东西在今天依然能捕捉到。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将他人的好意当成是应该。坐公交的时候,别人让座的时候你是否真诚地说过谢谢,看到有人不让座你是否抛过鄙视的眼神。捐款的时候自己捐一百却认为谁谁谁捐少了,理由是他比我有钱。
我也曾经一度认为那些穿着华服走红毯的明星是不拉屎撒尿的,那么光鲜亮丽的人,怎么能和我们俗人一样吃喝拉撒。特别不喜欢那些八卦新闻,尤其是揭示名人私生活的,那些写出清新飘逸文字的人,那些发明创造改变历史的人,他们怎么能搂着女人睡觉呢?而且往往还不止一个女人。这就叫没有林丁丁的貌,却得了林丁丁的病。
严歌苓写过太多的青春,但从来都不是一个青春的歌颂者。笔下的女性形象众多,但从来都不是我们今天概念里的芳华女性,无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有女性群像的《金陵十三钗》,精彩的故事扣人心弦,冷峻的思考直逼人心。关于《芳华》,个人觉得还是原著好看些,文字的容量远远超过电影画面。不喜欢电影里林丁丁被刘峰抱了时候的反应,很奇怪,不知道大家是否和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