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做传媒职业,身边接触的甲方乙方的故事颇多。几乎没有平等相处这种本应有的状况,甲方嫌乙方方案看不懂,乙方嫌甲方太low。于是就像一对欢喜冤家一样。永远互掐,永远相爱想杀。而双方纠结的点,最根本的就是创意点。大部分广告人偏多考虑趣味性,客户则抓住销售业绩不放。这么着,乙方不愿意接受甲方说的拍那种特别low的片子。甲方则不放心乙方现提的方案实际效果。就这么着,乙方不断提方案,甲方不断pass,长此以往,苦不堪言。
广告人既然那么的“耐操”,每天想那么多的鬼点子。究竟那些创意从哪儿冒出来的?难道他们有法宝不成?当然不是,龚大中在《当创意遇见创意》书中说道,好点子就像是《遇见100%的女孩》,女孩就在那里,只不过我用方法找到她了而已。我觉得这比喻是相当贴切的,而且似乎有点儿浪漫主义的色彩。想创意只不过是以往遇见的人和事的重新排列组合,人生经历越丰富,感悟到的生活越多也就更容易寻得创意。当然每个人的人生过往不可能都那么丰富多彩,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一无二的。自然创意也不尽相同。所以无须苛求,如果没有经历的机会,分析别人的案例,多看多想不失为一种获得创意的好方法。
好的创意当然需要一个好的创意人,那我不禁想问,好的创意人哪里寻得?刚才说了需要阅历丰富的人,这确实比较难看出来。而且越是阅历丰富的人,可能表现的越波澜不惊。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可以找到好的创意人,就是去咖啡馆,小清吧,音乐屋等偏安静的娱乐场所。你可能会发现某些固定的位置上会出现固定的客人,而且一呆就是一整个下午或一天。大部分那样的人都在创作(我当然排除那些坐在那一整天玩手机的人)。他们或者是音乐人、设计师、策划师等,总之他们在想创意就对了。
好的创意人离不开好的习惯,这全是标配。他们需要一个固定的地点来寻找那“100%的女孩”,因为熟悉啊,放松啊,自然就可以身心放松下来创作。国外的海明威、JK.罗琳等都是出现在固定咖啡馆哒。创意人需要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在一个固定的节奏里,调整自己的生物钟,训练到点就活跃的状态。这样才能保证稳定的产出好作品。
另外一点就是坚持,虽是老生常谈。但确实重要,像锻炼身体减肥一样。“肥肉易长难消,肌肉易消难长”。训练固定的技能本身就需要长时间的积累。然而当达到一定的水准之后,还是需要不断的磨练,才可能达到“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样的状态。所以几乎是你一旦确定自己的方向了,就大步迈进去别回头了。如果一直进进出出,自然最后像猴子掰玉米一样,什么也得不到。
世界还是需要创意的,有创意才有乐趣嘛。既然这样,可否请我们的甲方大大们,善待我们的可爱的创意人呢?天若有情天亦老,善待创意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