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的长相永远不会让人有乍见之欢的感觉,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着。
Z先生是A小姐的高中同学,也是同桌,在那个全班同学都是你同桌的时代。那时候,是胖乎乎的她和他仅有的交集。谁也不知道,七年后他们会有不一样的记忆。三年的彼此相伴,谁欠谁多一些早就分不清了,但现在却天各一方,仿佛从未发生过。
小时候的A同学也是一个小美人儿,个子不算拔尖但也不矮,属于瘦高型。初中刚转学来到浮城小镇时是被同班一个黄毛小流氓追求,被拒。那时候真的是一不小心就会堕入魔道啊。A同学是乖乖女,从小乖到大。闷头学习,因为爸妈不易,高中时人也慢慢的圆乎起来,以至于在高中那个悸动的年纪后知后觉,错过了不少有趣的事。
顺利上了大学,再然后全班同学呼啦啦的各奔东西。彼时的A同学去了雾城,顺风顺雨的过了四年,乖乖女A啊,当然听爸爸的话又读了研,也就是这三年,与工作在雾城的Z重新有了交集。
那时候,A姑娘没有逃脱那个魔咒,毕业就分手的魔咒,与交往了两年的学长刚分手。是谁说的分手一定要死去活来,要泪流满面的,A姑娘就没有,因为她忙她没空去想。研究生的开端很不美好,看不完的文献讲不完的ppt,眼睛都瞎了,脖子也折了。每每回到寝室,在被窝里偷哭的时候没有人知道。
Z开始频繁出现在校园里。那时候是这么说的,A陪Z四处玩四处吃,因为姑娘比小伙熟悉这里,雾城不大,每到周末就野出去撒欢,姑娘是因为太累了需要放松需要忘记,那小伙呢?姑娘猜测是他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除了自己这个老朋友也是一无所有了。当把市内的所有景点跑完,人也越来越熟了。
其实,小伙对姑娘是真的很好。他们没有乍见之欢,差点儿有了久处不厌。
小伙对姑娘很是大方,他爱逛豆瓣的东西,会搜集很多小玩意儿给她,比如毛绒玩具,超级Q的龙猫,会一闪一闪的便携移动电源,书签,文艺的储物盒,还有很多姑娘都想不起了的东西。姑娘心情不好,他会买很多零食抱到她实验室,姑娘懒得动他会陪她宅在实验室一下午。A姑娘写论文,颈椎痛,Z买了江小白,说是按摩一下活血化淤,结果把A按进校医院做了三天理疗,哭笑不得。
他很懂姑娘。姑娘却看不懂他。
三年时间,他们始终没有跨过那条坎儿。有时候A在等他开口,有时候又庆幸他没有说出来,她怕失去这个好朋友。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他们一起跨过三次年,13-14,14-15,15-16。聊过很多对未来的憧憬,她也陪他网吧通宵过,两人一起睡在一张床上纯睡觉过,情侣之间除了牵手拥抱kiss之外的事情他们都做过。
他认识她所有的朋友,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但是他从来不说,在姑娘生日时,被姑娘闺蜜怂恿他都没有开口。或许因为彼此都没有给过彼此明确的态度。但是有些事情啊,终究是会被捅破的。
同学聚会是什么定义,大家都知道。能拆一对是一对,这连没成的也拆了。16年聚会前几天,Z小伙开始消失,A姑娘的消息也不回,聚会当天两人一句话都没说。喝酒时候,两个玩的好的共同好友打趣到,我们Z以后就跟你留在雾城啦!姑娘回家时看了他一眼,他没有回头,跟着哥们开黑去了,姑娘知道他是在避嫌。后来,A很难过,不想再跟他不清不楚的暧昧,挑明了只做朋友,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小伙口不择言的解释的时候,亲口说出了他在避嫌,承认了姑娘的猜测。姑娘当时是难过的。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姑娘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失去了一个恋人般的朋友。再后来,姑娘毕业工作,小伙外派项目去了大洋彼岸,走的时候没有告别。
故事到这里可能终结了,可能还是未完待续,人生嘛,从来不缺少惊喜与意外。
永远不要跟好朋友暧昧,有些话一开始说清楚了才能做好朋友,否则没有什么纯真的异性朋友。
没有谁应该对谁好,对你好不是本分,不要当成理所当然,要学会感恩。
更多的是,喜欢要说出来,仅凭这些微妙的感觉是做不到久处不厌的。
从前有只麋鹿,它在森林里玩儿,不小心走丢了。于是它给它的好朋友长颈鹿打电话:“喂…我迷路啦。”长颈鹿听见了回答说:“喂,我长颈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