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人,我还是更喜欢当一个有原则的坏人,这也是我最近一年做出的改变。坦白说,做好人的成本实在太高了,高到我无法想象,高到我痛苦不已,高到我不像我自己。
因为你要想让自己当一个好人,就意味着你必须要在他身上付出更多的东西。那最直接的就是金钱了,比如说经常请朋友吃饭,经常借给朋友钱(不主动要求还),等等,这样他才会对你有好感,才会愿意跟你相处。当然,你也博得了一个好人缘的称号,久而久之,身边的朋友也会越来越多。
这看起来没有任何毛病,可人都一个劣根性,你对他越好,他就会越看不到你的好,并且越不知道满足。最重要的是,他会产生一种莫名的自信,认为你对他的好是理所当然。然后,他就会一直在你的身上索取,直到有一天你筋疲力尽没法付出的时候,他便转过身来到处去说你的不好,最后还特有理的说一句,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所以,如果你要对一个人好的话,那你就要一直对他好,把雷锋精神贯彻到底,这样才能守得住好人的称号。而如果是坏人的话,他生前做了一辈子的坏事,临死的时候就做了一件好事,那大家就会说,原来他是这样的人啊,可能我们之前一直都错怪他了。你看,这就是坏人的庆幸,好人的悲哀。
我之前就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总想让每一个人对我都有好的评价,当别人来找我的时候,基本就是有求必应,也不管关系熟不熟,到最后就是把自己搞的很累,也惹了不少的麻烦。其实,这也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也是大家嘴上常说的讨好型人格。
不过,这些其实倒也还好,最关键的是伤害了那群在乎我的朋友,你对谁都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就是对谁都不好,那我的朋友跟那些狐朋狗友又有什么区别呢。。一个人的精力和时间总归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应当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重要的人身上,竭尽所能的对他们好,这样有天才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至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不如算了吧,何必苦了自己开心别人,这样的傻事,一次可以,两次可以,做的多了,即便不是农夫与蛇的故事,也会发生狗咬吕洞宾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