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差一点忘记日更了,
这个周一,放学以后办公室同事请客吃饭,请她的教练老师吃饭,说因为另一个老师教她打乒乓球,他要感谢她,于是,请他吃一顿火锅。
办公室其他老师都做陪吧!
吃完饭,另一个老师喜欢唱歌,喜欢热闹,又要请我们唱歌。本来,我不想去,但是,本来就没有几个人,如果我不去,就没有几个人了,虽然我唱歌不好,但是,我可以凑个热闹,凑个人数。
于是,跟他们一块来到唱歌的地方,以前听说过这歌厅,但我还是第一次去,当我说我是第一次去,他们都笑话我!说我见识少,没见过世面。仔细想想,确实是这样,以前,老公经常在外边唱歌,但是,很少带我去,更别说带我去见世面,都是让我在家带孩子,说让我回家陪孩子睡觉!但是,他自己经常唱歌到深夜,喝酒喝到醉醺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