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为一个人要死要活过,还怎么能叫青春呢?就像是淋了一场大雨,生病了也还想再淋它一遍。
十八九岁,我们骄傲却慌张,不可一世却畏首畏尾。那时候我们见山是山,见海是海,俗气至顶。
直到他的出现,像是乘着风,背后打着强光,耀眼的让人想哭。二十年来,我浑身上下所有慵懒的情愫都为他冲动起来。
(一)
我以前一直在想,我会喜欢上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
直到三年前,他穿着干净的条纹T恤路过我,满身荷尔蒙,在阳光的发酵下仿佛要爆出来,我的脖子跟着他转了一圈儿,心也跟着他飞到了篮球场。我想,我应该是恋爱了。
从那天起,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到处找他的联系方式。听朋友说他是书法社的,我就每天去蹭课去看他,在书法群里加了好友,我叫他恒哥,然后开撩。
我神经那么大条的一个人,在他面前,却小心翼翼地像只猫。聊天生怕说错话,连表情包都不敢用。
我像是变了个人,看不见他的时候,拽的二五八万的,一碰见他,就怂的一句俏皮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么耀眼的一个人啊,像极了六月里的艳阳,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晴天霹雳会来得那么快。
6月7号,凌晨00:27,他在空间发了动态,他有女朋友了。我强忍住眼泪,在QQ上祝福他,他还是那句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好好学习。
他是在委婉地拒绝我,他觉得给不了我承诺,就不能给我一丁点儿希望,他这是对我好。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就觉得他什么都好,连不冷不热都是好。
(二)
我没有见过谁的一见钟情像我这样不靠谱。我用了二十年去遇见,攒了学生时代所有的勇气去接近,可是世界偏要跟我开玩笑,像个巨大的抓娃娃机,我只想得到他,然而娃娃机早已被有钱人买走了。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怎么甘心做朋友。
做不成恋人,也当不了朋友,他就静静地躺在我的好友列表里,像根刺,碰不得。我每天挣扎在期待偶遇,又害怕碰见的纠结里,生不如死。
但是我仍然贪恋每天中午11点50在食堂二楼与他的“偶遇”,趁他女朋友不在的时候,悄悄跑过去说句hello,我知道了他中午爱吃最左边窗口的热干面,晚上爱吃回民食堂的孜然饼……我非常满足于这些微不足道的关于他的小细节,并且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这一路走来,有多少欢欣雀跃就有多少心酸无奈。我的朋友们也都看在眼里,他们都劝我换一个人喜欢吧,也不是没有别的选择。
有个小正太,约我上了半年的晚自习,每次都送我回宿舍,舍友们起哄说他比恒哥好多了,人又帅还暖心。可是我就是没有办法,就拒绝了他,然后瞒着所有人,偷偷喜欢恒哥。
(三)
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跟守活寡没什么两样。尤其是他大四出去实习的时候,感觉生活都没有了盼头。
就像橱窗里昂贵的连衣裙,虽然我买不起,但当它被买走的那一刻,我依然心痛。
时间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一张会哭会笑的脸变得云淡风轻。
这一场没有观众更没有鲜花和掌声的独角戏,演得我心力交瘁。
几个月来,我的生活慢慢回归平静,一切又都按部就班了,没有突然的打扰和无谓的惊喜,没有深夜来自蚊子的吻,也没有醒来需要惦挂的人。
(四)
五月份,恒哥回学校答辩,我以为我会无动于衷,谁知道这颗不听使唤的心脏,又开始剧烈地跳动。
我开始准备毕业礼物,亲手画二维码,毕业告白。二维码扫出来是一句话“你是年少的欢喜”。三年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说喜欢。
我在QQ上小心翼翼地问他扫没扫二维码,他说,扫了。
扫了就好,你知道了就好。
在调皮舍友的怂恿下,又死皮赖脸地跟恒哥拍了合照,我把照片打印出来给他送去的时候,我问他什么时候走,他说十六号吧。我假装云淡风轻地说,赶紧走吧,省的我惦记。他有点懵问我惦记什么,我说惦记你啊,再不走我就挖墙脚啦,你说我能成功吗,他说,能啊!
他竟然说,能啊。
就这两个字,我都觉得人生都圆满了。其实我知道他就是逗逗我罢了,但是这是三年以来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撩我,激动的好几天没有睡好觉。
(五)
六月,总是在你以为天要晴了的时候,再咔嚓来一个大霹雷,让你措手不及。
他走的那天晚上,很不巧地我在楼下水果摊买西瓜,碰见了他送他女朋友,他们有说有笑,他左手揽着她的肩膀,左手中指上戴了一枚简单的戒指,即便是在晚上,也闪闪发亮,刺痛了我的眼睛。
男士左手中指——订婚戒指。
我慌乱地扭头、付钱、抱走西瓜。惊慌失措之余,我嘲笑自己,有什么可慌的,他本来也跟你没什么关系啊。
我上楼走到窗户边,看见他宿舍的灯都熄了,仿佛我世界里的光都没了,那个侧脸,大概是我这辈子见他的最后一面了。这一切终于结束了。
是该毕业了。他从学校毕业了,我也该从他那里毕业了。
虽然他从来都不是我的英雄,但他曾是我的救命稻草,是我的哲学和宗教。所以,我祝他幸福。也祝福我自己,希望以后我见山还是山,求仁能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