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上市公司会用资本公积来转增股本,有的上市公司则会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送股东红股,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对股东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
区别在于第1种情况不被视为利润分配,第2种情况则被视为利润分配。
对于股东来说,第1种情况下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第2种情况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理清楚所有者权益所包括的4个部分的概念: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股本):上市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等于股票面值乘以股份总数。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只有紫金矿业股票面值0.1元,洛阳钼业股票面值0.2元,其他公司都是1元面值。因此公司实收资本的多少说明公司股份总数为对应的数额。
资本公积:股票发行价与面值之间的差异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是股东投入的,超过股本的部分,不是由企业利润形成的,因此可以用来转增股本,但是不能用来分配。不允许分配,主要是为了防止将融资过程中的资本增值当做利润分掉,演化成老股东吃新股东投入资本的传销盛宴。
盈余公积:企业利润留下来,用作继续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中国特色的会计科目,是政府强制股东留下来扩大再生产的钱。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根据当年净利润的10%来提取,累积到注册资本的50%以后可以不继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是股东们自愿决定留下来扩大再生产的钱,是否提取,提取多少由股东制定,无上下限。
未分配利润:企业当年赚的钱,提取了盈余公积之后,剩下的是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可以由股东自己决定。
清楚了以上四个概念之后,就很容易理解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送红股之间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股东是否要付个人所得税。
当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时候,只是股东投入在不同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到利润分配,因此对于股东来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公司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送红股,虽然看上去和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一样,股东都是无需额外付款而收到股票,但因为这个红股来自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被视为利润分配行为,需要股东支付所得税。
企业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时,前提条件是保证送股后,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