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作品很特别。
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从内容上看,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动物,以及那个荒芜的村庄。
但是它的语言很独特,这是一种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书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
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
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
关于“家”,总是被我们比喻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家”和“乡”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和“乡”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人感到意味深长。所以作者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他不是站在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之命题和立意所在,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