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读书年代》,没有想象中的枯燥与冗长,反而有点散文的小清新,虽不能算作书痴,但与安妮总能有些共鸣,不免欣喜,想到了她的一句"书让我们心有灵犀",再恰当不过了。
我不愿在书页上留下任何字迹-他们不知羞耻的出卖主人,玷污她的满腔热忱,暴露她的阅读习惯,相反,我喜欢那些乍一看令人错愕不解的发现,譬如墨汁般乌黑的一圈咖啡渍,让书页变得透明的油渍。我喜欢有些沙粒落在书里,把书撑得格外丰满,我喜欢打开书本时,三片罂粟花瓣或一朵不知名的野花辗转飘落下来,他们唤醒了记忆深处的某个地点,气味,季节或者某个人远远胜过任何注解。
读书的习惯各有不同,我喜欢在书里做笔记,画出自己喜欢的语句,查出认识的字词,或者一时找不到笔,便会在这一页折上一个角。总觉得读完一本书,如果还是干干净净的,那就不是自己读过的书,自己没有认真读的书,觉得书读的越“烂”越好,书越被折磨的不成样子,吸收的越多越好。再度翻开,看看曾经的笔记,或幼稚或不可思议(那时竟然连这个词都不会!),也会有满满的回忆。不喜欢用书签,一怕怕麻烦,二怕不合时宜,若是一本厚重的书配个花里胡哨的粉红的书签,会丧失它的尊严,亦或一本轻松幽默的小说里放一张精心设计的文学气息浓厚书签就打扰了读者的兴趣,总之就是不爱书签。
书有两个生命,他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
读这本书,作者讲述了她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回忆也会纷纷扬扬的回来了。困在生活的牢笼里,不能行万里路,只有靠书,来经历些纸上的旅行。读书与不读书的人相比,多活了一万次。
就这样,从今天起,开始读书,一直读下去,读到不能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