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直销作为销售的一个分支,就直销本身而言是没有对错和好坏之分的。所以对于选择合法直销的人,包括大学生在内,本身也不该对他们选择意识加以特定评价。如果按照任何职业都是平等的观点来看。直销瞄准大学生也不过像任何一个希望用较少资金引进有想法有能力的人的企业一样的。但直销的特殊性在于直销这个概念在国人意识里更多偏向非法从而在情感上带来更多负面和逃避的情绪。
所以直销“盯”上大学生,问题本身意义也算一个有歧义的句子,因为寻求人才正是一个想要长足发展的企业该做的。
但以直销作为销售模式的企业本身为什么在中国如此声名狼藉呢?如何激起国人如此多的不屑,回避或者厌恶激愤的情感?甚至使得像安利这样的合法且信誉与产品都相对不错的公司,在百姓心目中也很难树立一个良好企业的形象?
对于这些问题人们不会太刻意去问自己为什么。因为厌恶不喜欢早已被看做是一个本能的情绪特征。但外显的讨厌因素似乎并不难发现。对反复刻意推销感到不胜其烦而同时对于其产品好坏并无客观认识。
这种趋利避害的情绪自然让我们对于直销本身反感。因为直销这种模式最容易激起消费者本能的自我保护。因为我们对于直销产品潜意识里就存在深深的不信任的态度。在深入想想,这种自我保护和对直销不信任的态度,当然不是消费者自带感知。多年来媒体大肆报道的各种匪夷所思的“非法传销” 的案件,直销产品质量问题和直销企业不负责任的形象早已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这消费者对于直销的基本态度。那么做直销工作本身就是不道德和不体面的意识的形成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而对于非法传销,本身违法性不用多讲,但他们的存在经久不息,也不是没有道理。我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引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非法传销的存在形式问题即非法传销组织真如媒体宣扬的那般黑暗,丧心病狂?如果真相真如此,那么中国警察都是废物?那么多被质押的人,得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这样庞大的数字,又怎么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如果不重视,社会的安稳如何维护?拿小A分享的经历分析,他的描述是主观的。害怕,恐怖,警醒。同学们听了故事内心激动,情绪躁动,但却忽略了三个细节。1,小A并没有被打,传销的人只是用小A不能接受的方法对他进行洗脑 2.小A逃走并没有人追他。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小A跑的很快,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如果传销的人有意的扣押,他不可能逃得出去,或者跑的太远。3.小A报警失败,如果这个传销组织真如小A想的那样,或者人们印象中的传销黑社会一样,那么警察不可能说没有证据,无法破案。我们可以认为警察怕麻烦懒得管,但如果有人报案人口失踪,那么警察就不得不为之,所以正常的逻辑是,压根并没有人口失踪的案件。那么换句话就说小A在的传销窝点里的人,其实是心甘情愿的。
所以这件事情的关键是什么?关于直销,非法传销思考的真正意义在哪?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行为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对与直销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看法。
直销简单点就是直接销售。本身的含义或者从中引导的商业模式和人们的行为模式都是极其纯洁的。但因为种种新闻报道的恶意事件,直销在大众的概念里早已经脱离直销本该存在的意义,大众谈及直销就是传销,特别是非法的,恶意的,残害人的传销。所以这个问题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大学生为什么会被直销盯上或者大学生选择直销。关键是为什么大众认为被直销盯上本身是一件坏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传销这个概念时我才上小学,当年我爸爸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独身一人去深圳打拼,进入传销窝点很是害怕。最害怕的当然不是我爸,远在家乡的我的爷爷奶奶得知消息吓得几日恍恍惚惚,难以入眠,四处想办法。结果我爸爸自己风轻云淡的回来了。那时候我爸爸一边讲着这段经历一边吹嘘说:就你爸爸的体格会怕传销,一个干倒倆,里面的人一口一个哥叫的很亲切,人家说了凡事自愿,我和你只讲道理,认不认在你,不喜欢您出门左拐再见。我奶奶在旁听着这话直翻白眼!我明白对于我奶奶来说这些事情威胁着她孩子的生命安全,她是决不能姑息的。当我爸说完奶奶也要据理力争的说当初多么危险,多么恐惧。尽管她当是远离深圳,一切都仿佛亲眼所见一般,一提起还暗自心惊。
我当时小,能感悟到的直接的道理就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尽管时光荏苒,很多理解都已经刷新或者改变。但有一点我一直懂得,人们说的话自觉不自觉的都自带三分谎言。对于不理解或者得不到的便更要 添油加醋的拓展上一段。对于传销我一直不理解,处于冥想中的这段时间却有了一些其它感悟。
这事还得从我奶奶哪儿说起。我作为奶奶唯一的孙女,自小便是我奶奶心尖尖上的人,毫不夸张。我奶奶对我的感情远超对于她三个孩子,也远远超过任何一个亲人对我的关怀。所以在这种处境下,我经常能听到我奶奶对我的一些极端的关心。比如新闻了有段时间一直报道着大学生失联,女大学生谈恋爱被情杀,女大学生被人贩子拐卖。女大学生被卖到山里当媳妇。。。。我奶奶听了就忧心忡忡的找我“长谈”。说学校这么乱哪都不安全,去上学的时候没什么大事千万 不要出校门。现在这些男孩子都丧尽天良,千万不要和男孩子说话,出去买饭也要合伙七八个女孩子一同前往。。。。。类似建议多如牛毛,数不胜数。我曾经做过努力宽慰我奶奶,大学其实挺安全,没有你想的那样糟糕。那些能上新闻的肯定因为少见呀,你看我们平日一日三餐也没见哪个新闻社报道过呀。但这些道理对奶奶是讲不通的,因为她没见过大学,也没上过几年学。她的一切知识都是来自新闻,并且她坚信新闻上说的都是真理。
这样的事其实和直销本身处境很像,你无法对一个潜意识里就对直销充满怀疑,敌意的人说其实她也没有你想的那样不堪。因为你一旦做了直销之后她会连同你在内,一同划拨到直销的概念里。并且你会发现你与直销一起 被疏远了。
但如果直销在大众观念里像IBM这样的大公司一样,那么这个概念本身就象征这高薪,地位和面子。那么被这样的公司盯上也该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所以我想说的是什么:人们对于事情好坏的判断往往源于潜意识。职业本身好坏的评定是看大众对它的总体接受度。 所以在中国现在的行情下做直销,本身是要背负着一些不该有的歧视感的。
另外一个思考,关于那些真的,黑暗的非法传销组织为什么能让一些人心甘情愿的和他们混在一起过着外人看起来匪夷所思的生活。
我在看《怪诞行为学》这本书的时候,突然觉得虽然一些行为在旁人眼里觉得不可思议,但只要大家坐下来听听对方的真实目的,你就会觉得没有什么真的难以理解的行为了,如果有,就是你根本就无法理解那个人的终结目的。
其实这个理解真的很难达到,特别当双方站在一个利益分歧点的时候,基本的反应就是生气,反复陈述,重申自己的观点看法。无意识的排斥着对方话语里可能说服自己的观点。
对于那些被解救回来,自己又不停的重返窝点的人或许他们本身的想法并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成份。
我是这样想的,一个人对一样东西沉迷,一定有一些很具体的但可能是他或她本人没有意思到或者说不出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沉迷的东西或者事件,一定可以带给身体或者精神上的快感或者满足。
比如人们沉迷毒品,烟酒,因为可以给机体带来一些真实存在的快感或纾解感。又或者逃避了真实生活的焦躁,烦闷。在精神上或者心理上带来短暂的放松和解脱。
那么对于存在痴迷于非法传销的人群,肯定也有同样的效果。
如果真的要获得沉迷的效果,首先这类人群本身就不认为他们是在非法传销组织里的。他们一定是在头脑的潜意识里就认同他所在组织的文化和行为方式的。(当然也不排除,思想里不认同但身体上依赖的行为。但这种理论存在的前提是受害人本身清楚的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却在无法控制身体的本能反应——典型的戒毒所的人。但这不属于自愿行为,所以不与讨论。)
那么一个人能认同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又是因为什么呢?有什么能比劝服一个大学生放弃自己以往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而完全容纳另外一种生活更难的事嘛?我想如果真的有的话,那就是一个人的“归属感”了。
在《逃避自由》里作者是这样描述归属感的:人需要与自身以外的世界联系,以免孤独。感到完全孤独与孤立会导致精神崩溃,恰如肉体饥饿会导致死亡。这种与他人发生联系并不等同于身体接触。
他接着解释到:一个在物质意义上的与世隔绝多年的个人可能在观念,价值或至少在社会模式上与外界相连,这些东西给他一种共同感和“归属”感。反之,他或许在芸芸众生中,但却感到孤独,如果超出一定限度,其后果便是患以精神分裂症为典型代表的精神病。
所以大学生还缺少什么嘛?在衣食无忧的阶段,本该张扬个性的青春里,如果真的有折磨的一个人行为怪异,思想不合群。那么除了内心散发的与外界格格不入的距离感,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可以趋势大学生走到一个所有人都难以理解的位置。
我在想那位一直返回传销窝点的人也挺可怜,说不定在她的意识里所有的人都在阻止着她“回家”呢! 如果真是这样这才是最难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