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喜欢看书,百分百是遗传了我。
我年少时喜欢看书喜欢到何种程度呢,用“嗜书如命”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我是一名70后,我小时候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条件都是极其艰苦的。但幸运的是我有个念过私塾的爷爷,爷爷从我两岁起就教我识字。折个树枝在地上写“上、下、大、小……”爷爷念一遍,我跟着读一遍。等我6岁上小学的时候,别人还大字不识一个,而我已经可以轻轻松松通读课文了。
识字多,看书自然也比别人早。我从小学三年级借阅邻居一本《射雕英雄传》开始,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牛虻》、《简爱》、《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这些大部头小说小小年纪的我看的津津有味。感谢我邻居家二叔、感谢我姨家表哥,感谢我街坊四邻,在那个贫困的年代给没钱买书的我免费提供这么多精神食粮。
只要有书看,我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一口气看完一本大部头。
这世上没有一本书是白读的。随着阅读量的日益增加,我的作文开始在班里崭露头角,初中的时候被班主任老师举荐参加省里的作文比赛,我的一篇《老师,我想对您说》获得河南省二等奖,还发了缎面的荣誉证书,在我们那个村里的学校很是风光了一把。
后来上了高中开始住校,每周父母会给几块钱的零花钱,我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抠出来一点钱攒着买自己想看的书籍。高中已经是大姑娘了,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主见,我开始给杂志社投稿,高二上半学期,我写的一篇《何必不好意思》在少男少女杂志上发表,在学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初中的学弟学妹,高三的学哥学姐见到我都会热情的喊我的笔名“刘梦”。
在那个贫苦的年代,有了书籍的陪伴,我的精神世界得以丰富多彩,眼界得以拓展。
阅读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整个少年时光。至今忆起,仍满怀欣喜。
(好久不读书了,许是心里装满了生活的琐碎,导致难以静下心来好好的去读一本书,很是惭愧。今能提起笔,要感谢任老师,没有她对孩子的督促,也提不起我的兴趣,就为陪孩子一起成长吧,好好读书,好好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