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晨,这条路上,自行车,电瓶车,私家车,公交车,像去赴会似的,闹轰轰地,你追我赶,呼啸而过。
他依着老习惯,步行着上班,这样可以看看沿途的风景,或曼妙或滑稽,或荒谬或无趣,都可以随心所欲收入眼底。更重要的是,可以健健身,活动活动一天比一天僵硬的筋骨。
他有些恍惚,时光真是无情,在不知不觉中,三几下,就将他推到中年人的行列。管他愿不愿意,白了他的鬓发,扯长他的胡须,衰了他平滑的面庞,磨厚他脚掌的死皮,岁月依旧不依不饶,将他一次一次逼离故乡温情的土地。
玩泥巴车,拿弹弓射鸟,在稻草堆里打滚,撵着十里八里外的露天电影,背着米袋子上学,看着工厂进进出出的靓妹心跳不止,一切仿佛在昨天。只要一回头,一挥手,什么都可以看见,什么都可以触摸,什么都围着自己打转,等到睁开眼,才发觉,无人能在梦里呆到永远。
身边的车依旧在呼啸,地上的尘土四处飞扬,他一声苦笑,现实像一个钩子,拉着他飞身向前,在远离故乡,远离妻儿的异乡,如一只孤雁,飞身向前。有过哀鸣,穿云裂帛,有过欢欣,声震九天,可在浓妆艳抹,歌舞升平的异乡,没有谁愿意听,人们也根本听不见。人们的时间太过珍贵,人们的情感像阳光下的冰棱,渐渐汽化如烟。
他所有的哀愁苦闷埋于心间,所有的喜乐待到闲暇时,再在电话里遥传。他的白发,他的皱纹,他的苍老,经过美颜,转换到女儿的眼里,恍若翩翩十八佳少年。
女儿,想到女儿,他的快乐像呵出的气,四处漫延,在马路上被各种车撞得不停地旋转。这个小家伙,明明离过年还有一个月,她天天扳着指头数的,每次一打电话,就问他什么时候回,还有多少天。他总是认认真真地回答,可女儿在那边捂着耳朵,非要他说三遍,若哪一遍声音小一点,那就不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