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犯了盗窃杀人罪,他会被审判,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他的亲属会怎么样?这便是东野圭吾《信》这部小说的核心。直贵与哥哥刚志相依为命。刚志为给直贵凑齐上大学的费用,入室盗窃,冲动杀人,被捕入狱,而直贵因此开始了自己的异样人生。“杀人犯弟弟”成为直贵的精神债务,他为之承担了太多:放弃升入大学学习、音乐梦因无法登台破碎、与家境优渥的初恋女友无奈分手、工作岗位被迫调动……直贵的人生充满着起起伏伏,每次个人努力带来的“起”总在关键时刻被哥哥的错带到“伏”。他极力隐藏过,撒谎、避而不谈,可伪装面具的压力和纸包不住火的必然,一次次打败他;他坦然真诚过,可换来的只是极个别人的真心和大多数人的躲避;他恨哥哥,他恨周边人,可是到头来,他手足无措。亲情的维系与否、自我如何融入社会、为什么要为错不在己买单?
“当然。”社长又说,“大多数人都想置身于远离罪犯的地方。和犯罪者,特别是犯下抢劫杀人这样恶性犯罪的人,哪怕是间接的关系也不想有。因为稍微有点什么关系,没准也会被卷入莫名其妙的事情中去。排斥犯罪者或是与其近似的人,是非常正当的行为,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的本能。 ——《信》
法律说,犯罪者家属无罪,也无义务承担责任;道德说,犯罪者家属也是受害人,应获得大家的关爱。可现实是直贵活在人们的另眼看待下,这种“歧视”不像刀剑般锋利,而像细针似的不断刺伤。无论是善良者的小心翼翼,不触碰禁区,还是小人的恶意中伤,唯恐避之不及,对直贵来说,这些“另眼相看”都让他害怕,因为这代表他的“标签”藏不住了。他所希求的只是最平常的目光,可这却最难,因为他与旁人间有一堵厚实无比的墙,而这墙的出现与他并无关系。
“正是这样。人都有着各种关联,有爱情,有友情,谁也不能擅自将它切断。所以绝对不能认可杀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杀也是不好的。所谓自杀,是杀掉自己。即便自己认为可以这样做,他身边的人不一定愿意这样。你哥哥可以说像是自杀一样,他选择了社会性的死亡。但是,他没有考虑留下来的你会因此多么痛苦。靠冲动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包括你现在受到的苦难,都是对你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信》
东野圭吾给出了社会层面最为合理的答案。直贵的苦难是在为哥哥赎罪,这是集体道德对犯罪的惩戒手段,旨在增加成本,减少犯罪行为。但这是集体的答案,不是给直贵和刚志的答案,不是给被害者家属的答案,这只是旁观者的理性。直贵无故被改变的人生、刚志往后的路、横遭灾劫的被害人、被孤立的直贵女儿……他们的答案在哪里?人间的悲喜并不相通,人最喜欢做着自我感动的事,标榜着“感同身受”,却不知道这只是频繁唤起他人的噩梦。小说的最后,直贵鼓起勇气去狱中进行慰问演出,目光寻到台下的哥哥时:
“看到他的姿势,直贵感到身体深处有一股热流突然涌了上来。男人把两个手掌合在胸前,像是在忏悔,又像是在祈祷,甚至能感觉到他在微微地颤抖。
哥哥——直贵在胸中呼唤着。哥哥,我们为什么要生到这个世上来呢?哥哥,我们也有幸福的那一天吗?我们在一起交谈,就像我们两个给妈妈剥栗子时那样。
直贵盯着那一点,呆呆地站在麦克风前。全身麻木不能活动,只能勉强地呼吸。“喂!武岛……”寺尾重复弹奏着前奏的部分。直贵终于张开嘴,准备唱。可是,发不出声音来。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信》
东野圭吾将故事停在这一刻。也许直贵和刚志会携手共同弥补错误,将人生扭转回他本来的轨迹;也许直贵就此与刚志断绝,将仅有的亲属关系彻底割裂;也许更多的人不再在意直贵“杀人犯弟弟”的标签……结尾要演出的是直贵最喜欢的歌曲——《想象》,演奏者约翰·列侬被杀的多年后,他的妻子因准备出演其个人电影的演员与凶手姓名相近而拒绝了该演员参演。将刀向着自己。记得初中时,偶然得知一位要好的朋友是单亲家庭,便小心翼翼起来,时刻注意着。记得如此清楚的原因是长久以来,觉得此事做的很对,是青春年少的一抹光亮。现在想想,自以为的光亮和照顾,在对方看来可能是困扰和负担。是的,歧视也好,偏见也罢,或者说另眼看待,都是无法避免的。有人劝莫要在意他人目光,有人说偏见源于无知,有人苦社会制约,有人盼求同存异……究竟答案几何,漫漫人生慢慢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