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为了多挣点钱才考的公务员,又因为专业所限,只能报考法医,所以谈不上对法医工作的热爱,只是因为自己是学医的,对这份工作还不是太抵触。
但是法医工作的艰辛还是让我打了退堂鼓,最主要的就是经常需要做尸体检验,当时我在的那个旗县只有我一个专职法医,所以命案、交通事故死亡、非正常死亡案件,及其他所有需要检验尸体的案事件,都要我一人负责,忙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去殡仪馆看尸体,有时一天要去不止一趟。
有一段时间,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比较多,一天晚上,我做梦还在处理一起跳楼自杀案,醒来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摆脱这个职业,不要求离开公安队伍,只求不再做法医工作。
那时最怕发生命案,因为办理命案对尸体检验要求得非常高,要“颅腔、胸腔、腹腔”全部打开,详细检验。那个时候经常不厚道地想:“你们(指案件当事人)打架怎样打都行,只是别打死人,哪怕打成植物人都可以。”因为伤情检验鉴定再复杂,也比尸检要轻松得多。
也曾与领导提过,想调整工作岗位,领导表示:法医这个职位工作性质有点儿特殊,除非有新人进来,而且你还要将他培养出来,那时才能考虑你的调岗要求。
我见调整岗位希望渺茫,于是就一次次地参加各类考试,终于考走了,离开了原单位,也不再从事法医工作,只是又一次与妻子分居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