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奕。
【你好呀!柚子】
柚子以前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他说他在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很喜欢吃柚子,所以他在初中的校刊上发表了很多文章,署名都是你爱吃的柚子。
我笑说他初中的时候情商就这么低。对于一个不看校刊的人,不,就算是有看校刊,也怎么可能会联想到你爱吃的柚子就是一个暗恋她的人?
我又问他,你怎么知道,女孩子喜欢吃柚子呀?
他说他在她的个人博客上面看到的,她写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就是吃柚子。
我就纳闷了,听说暗恋能使一个人的情商增长,原来负增长也是一种增长。我还在我的个人博客上写我最喜欢的东西是吃五花肉呢!【反话,最讨厌吃五花肉】
最后女孩子依然不知道校刊上曾经出现了一颗很爱她的柚子。
而这个看起来有点幼稚的名字,却跟了柚子很多年。
有一次柚子问我要怎样才能追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我眯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你问一个千年单身汉这样一个问题,有考虑过他的感受吗?
很显然的,柚子并不在乎我的感受,所以在21岁的时候,他突然间就闪婚了,比闪光灯还要闪,别人至少还有一个流程,但是到了他这里。
“兄弟,我孩子要出生了,你文采那么好,帮我儿子取个名字吧!”
我靠,我才刚出来工作十一个月,娶了老婆不说,连胎都怀完十个月了,这进程比我看视频点击快进条的缓冲还要快。
记得那时候我告诉他,做男人就别婆婆妈妈的,那么墨迹,喜欢一个女孩子就勇敢的上。
结果他真的勇敢的上了,我佩服他,所以我还是这么婆婆妈妈,这么墨迹。
当然,这就是人生,充满意外就是人生,充满惊喜就是人生。
柚子他的老婆就是那一个爱吃柚子的女孩子。
以前我不相信,锲而不舍就能得到爱情,因为我这边有两个例子,都是深情地喜爱着一个女孩子十年和接近十年,这大概就囊括了一整个青春的岁月吧,最后他们喜欢的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因为家族的生意和一个大自己7岁的男人结婚,另外一个是和一个认识的三个多月的男人结婚。
也许你足够深情,但是可能你除了深情之外什么都没有,也许你足够执着,但是十年的执着都不及别人一日的耳鬓厮磨。
后来家族联姻的那个女孩子,遭遇了家暴,打起了官司,而闪婚的那个女孩子,迅速怼上了小三,当街撕逼,这下剧情就精彩了。
我看到了来自身边不同朋友的评论,
现在好了吧,那么温柔的男人不要,死命的粘上一个暴力男,活该被虐。
放着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不要,去爱一个花心大萝卜,报应呀。
这些人说得好像被抛弃的人是他们一样。
我看着这两个女孩子挺可怜的,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们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这样,大家都说他们两是自作孽不可活。
这种情况下,我最喜欢问当事人的感受了。
男一:我诅咒过她,没想到我的诅咒应验了,只是看到他鼻青脸肿的样子,心还是猛地酸了一下,自己心目中曾经最珍贵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
男二:时间不能说明一切,但是它见证了一切,我没有后悔过,她就代表了我的青春,幸运的是,好在它是五彩缤纷的,但是听到她有这样的遭遇,我真的想去嘲讽她一下。
于是我发挥了我八卦的本性,要是她现在回头再来找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我得到了一个统一的回复。
只能当炮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