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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贴上商标,并不等于品牌
无法被顾客,最先购买的,不是品牌,是商标。
“商标”,是一个新的容器,空无一物,自热无法被顾客最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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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传播阈值
想把商标,塑造成品牌,要击穿传播阈值。
这件事,不是一见如故,而是日久生情。
接受新东西,新品牌,新产品时,顾客心中有个接受次数的“阈值”。
再有创意的品牌,如果接触次数达不到,就很难在顾客心目中,留下位置。
那到底影响多少次,才能突破“阈值”呢?
虽然阈值,对不同的人,不一样。
但营销界通常认为,7次比较合理。
——7次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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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法则”什么意思?
第一次接触顾客,完全没有任何效果;
第二次接触顾客,可能有一点点效果;
短时间内,接连接触顾客三次,或许会有预计的效果;
7次,是接触顾客的最佳频次;
超过7次,效果和性价比,会逐渐打折扣。
必须接触7次是什么原因?
只有1次声势滔天,铺天盖地、横扫式地接触,难道不可以吗?
或许真的不可以。
你只要思考一下,追求女友的过程。
第1次只是见面,第2次开始吃饭,第3次再次吃饭
... ...
第7次才能表白。
那嫌太麻烦,第一天,就把7顿饭一次吃掉,直接表白呢?
那不是表白,是比赛大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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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突破阈值的速度
你能加快突破阈值的“速度”,可没办法减少突破阈值的“次数”怎么办呢?
试试同时运用多种媒介,地毯式影响客户。
顾客坐公交时看微信,看到的暖心的广告文案,热泪盈眶;
刚下公交,灯箱广告映入眼帘,又一次被打动;
走进办公楼,电梯广告媒体,又一次对她发起进攻;
……
这套组合拳,连续地打过去,终于有一拳,打穿了客户的“阈值”,占有一席之地。
7-11便利店。早期创业时,选择渠道策略:要么在全国100个城市都开店,或者在某个城市同时开100家、
7-11最终选择了后者,这样能更快的突破阈值。
品牌老酱小结
“7次法则”的核心,不是7次,或者8次。
它的核心,是重复的力量。
正如战略营销专家华与华兄弟说的:
传播的本质,在于重复;
受众的本质,在于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