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四场比赛,趁记忆还未消退,写一点观赛感受。随手一写,大家就随便一看,如果在这随便一看之外还能收获点对辩论的理解,自然是更好。
第一场: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还是在子女
四场比赛下来正方的立论可能是最强硬的——非常明确且可执行的比较标准,三点很有力的论点。问题是上半场的执行。简单举个例子,正方在上半场抛出孟母三迁的例子来举证父母应当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环境,这个例子是否适合在这个辩题上选用,代沟的产生能否归因于环境,值得思考一下。再者,就算是正方希图通过这个问题达成共识,即: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然后把代沟的产生归因于教育不力。也需要举证两点:一点是代沟产生的主要(至少是重要)原因是父母教育不当(可以尝试通过心理学理论论证),还有一点隐含逻辑:子女对于代沟产生无责任,关于这个点下文再讲。
反方的立论能否成立在我这里是存疑的,因为他们心证太多。所谓心证就是不通过逻辑论证而诉诸观众认同感的论证方式。反方的一辩稿里提到“……孩子不愿打开心门与父母沟通……没有一个父母也希望代沟的出现。”看一下这两句话,好像是大家的生活经验,能够认同。但是我把这句话的主客体改一改:“没有一个孩子希望代沟的出现,父母不愿去真正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与他们沟通……”好像也没问题哎……心证可以用,但是使用心证的尺度要把握好。
下半场就开始时的争论点在于代沟是什么, 一方说是差异而一方说是隔阂,至于差异和隔阂之间的具体区别并没有讲清楚。就我台下的观感而言,双方在代沟的本质这个问题上其实是能达成共识:思想观念不一样嘛。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这个共识呢?
反方提出子女的思维模式更先进,然后子女应当帮助父母,所以子女的责任更大。这个点贯穿一整场,直到结辩反四还在呼吁我们接过父母的担子。类比一下:我们宿舍有一个人个人A卫生特别好,有一个B卫生特别烂,假设检查卫生我们宿舍被批评了,责任在A——你应当主动帮助B啊。你可能跟我讲了,我不应当主动帮助我的父母吗?这又陷入了心证的怪圈,同理啊,我不应当主动帮助我的舍友吗?
正方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坚定,一方面认为子女的思维模式不成熟,一方面父母在某种程度上落后于时代。后来又讲到父母的心智更健全,掌握新思维的能力更强。这一点反起来不难,坚持“子女的思维模式更接近时代的潮流更先进”,然后论证义务交给正方:你学习能力强,我比你更接近目标,请比一比谁更快一些。
其实正方的标准的提出令我眼前一亮:比较解决力,谁更能解决这个问题谁责任更大。偏重于讲对责任的理解,但比较遗憾的是,上半场双方更多的是讨论问题的发生而不是解决,偏离了正方设定好的标准。下半场有所回归场面上更强,但是论述仍稍差一点。
最后正方还有一次机会,就是讲清楚在代沟产生环节子女无责任:问题的产生完全归咎于一方则责任在此。这么讲也可以,但是有一个很大的论证风险:通过相同的逻辑有可能推导出子女在任何问题的产生上都是无责任的。“孩子是一张白纸嘛,都是父母教育不力。”正方在规避这个论证风险时提出的大环境小环境论我认为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论述成本太高。
至于正方的地位平等无代沟和反方的子女帮助父母进步,我认为都是“能力越强责任越大”的变形。首先需要论证在什么情况下这个逻辑成立,其次要讲清楚何方能力更强,这里不多说。
第二场:
如果要我选一场最清楚的比赛的话,我会倾向于这一场。双方在场上有交锋,有共识,价值升华也不生硬。做到这几点已然非常不容易。
正反方在这里都用法律来举证,一方讲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讲国家有义务去保护公民安全。法条举证没有任何问题,但我国的法系是成文法,当出现两个法条冲突的情况时何者优先,双方应当讲一下判准。这样探究起来可能会追溯到国家与公民立约的基础,讲得就会更深。
再来, 全场比赛反方一直有攻击正方的方案不可行:会不会激怒恐怖分子/反恐应当有一个万无一失的方案。正方在这个问题上也一直没有定义清楚,想兼顾两条法规“不伤害家属人身安全为基础”,又想论证解决方案的可实施性或是唯一性。在我看来,正方大可将问题明朗化:家属的安全我保障不了,但反恐就要做出必要的牺牲。这个方案的确不是万无一失的,但只要我在那时候别无他法,就要坚决实施。与反方短兵相接,孰胜孰负也未可知。
这个辩题引申起来能讲很多,诸如程序合法,过程正义与结果正义,政府权力的界限/政府与人民立约的基础等等,这里不多说。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