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攻略——法律实务操作36计》买回来一段时间,我并未翻阅,总觉得,律师成了追债人,还是律师吗?但是,在我真正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真正感受到这本书的法学魅力。律师掌握的不仅是执业技巧,还有执业思维,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既不困于呆板的专业,又不会陷于自负而固步自封。就如同《孙子兵法》提供的一种思想,所以才会长盛不衰。当然,这本书是实务性,也只是将《孙子兵法》的思想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但也足够令人大开眼界。
例如,本书将“代位权”概括为“声东击西”追债法,妙趣横生。当然,方法一定是建立在专业的基础上。而适当方法又是建立在对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的基础上。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首先要对其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对于代位权制度,《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1条至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中,既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实体性规定,换言之,代位权制度的规范性与操作性已基本上建立起来。
动用法律武器追债,对于现实中的当事人来说已是无奈之举。所以如何将死局变成活局,就看律师的能耐。例如代位权就是将死局变活局的的路径之一。运用代位权突出一个“奇”字,要采用突然袭击,令其措不及防。查找债务人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快准狠。尤其在公司之间的诉讼,信息很关键,律师要掌握足够的信息,并对其做出专业的判断。然后快速对此债务人的财产查封、扣押或冻结。
在此,还得运用诉讼保全的措施。代位权之诉具有很的不确定性,次债务人逃避债务,因而诉前保全或诉中保全都是十分必要。运用代位权之诉需要不惜代价,需要坚定立案诉讼的信心。对于诉讼而言,举证责任的分配不仅有法律规定,而且也许遵循法律原则以及逻辑规则,原告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举证责任就会转移到次债务人处。所以,债权人要敢于向老赖“亮剑”,打赢诉讼,十有八九已经赢得胜利。
代位权看似简单的构建,但是它突破合同相对性原理,成为例外,其目的就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失为债权人手中的利器。如何运用,这是非常考验律师的个人能力,例如对于公示信息的敏锐性,如何发现问题,并破解问题,坚定信心,果断出手,都是建立在专业分析的基础之上。因而,《追债攻略——法律实务操作36计》一书就是典范,值得我们用心体会,灵活应用,培养、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执行能力。
律师“追债”之路,和债权人一样的艰难,打的是一套“组合拳”,这正是律师如何发挥自身专业优质,在纷繁复杂的的关系中正本溯源,发现问题的真正所在。这不仅体现于打赢诉讼,更体现在使得胜诉判决如何变现,即在执行中如何发挥律师的专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