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墨和丁兰兰
在陈墨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不太宽,被两侧高大的法国梧桐拱护着,笔直通往山脚。
但他只稍一驻足,便往右转了九十度,因为,那才是他上学的方向。
陈墨是文翰中学初三的学生,每天早上,他六点起床,从两公里以外的家里一路跑到这个路口,再一转,跑上两公里,便是学校了。
擦了擦额角的微汗,陈墨刚要迈步,肩头忽地一痛。回过头,就看见了丁兰兰。
“噫,太阳今天是从西边出来的么?丁懒懒居然晨跑了。”陈墨难得地开了一句玩笑。没办法,第一,他和丁兰兰实在太熟了,从小就在一个院子里长大,标准的发小。第二,丁兰兰从小就是男孩子性格,大大咧咧的,又懒得出奇,别说跑步,上楼梯都嫌累,以前经常中午赖在陈墨家蹭饭,就因为懒得多爬一层楼回家。所以这样一个人,竟然一早七点不到出现在晨跑路线上,那可不是比“云南十八怪”还怪么。
“还不是怪你,”丁兰兰苦着脸,“谁让你那么勤快,我妈说,听说今年中考要增加长跑,让我从今天起,跟着你天天早上起来跑步上学……”
呃……陈墨也无语了,他甚至可以想象云姨那副语重心长的样子,没办法,说到中考,大人们总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紧张和兴奋。没错,就是兴奋,或许当年他们自己参加中考也没有这种感觉罢,陈墨总这样怀疑。
于是,陈墨的晨跑路上就多了一个小伙伴。于是,这段路程就再难沉默了。丁兰兰肚子里不知道是什么构造,像是一个无底话篓子,从三班的老师桌子里钻出一只蟑螂,到七班的班花向九班学霸表白了,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而且还没影响跑步的速度。
“对了,你知道你们文学社社长褚小凡喜欢副社长简伊吗?”“不过简伊好像没答应他。”丁兰兰根本不在意陈墨的沉默,她早已经习惯了,自顾自地自言自语。
陈墨却忽地回了她一句:“你最近又收到多少表白了?”
丁兰兰一歪头,暂时停止了她的“新闻早播”,旋即跟上:“就一两个,还是匿名的,没意思。对了,你知道吗,简伊家里有一辆大奔,双层玻璃那种,家里还有专职司机哩,超级酷……”
说话间,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地从两人身边划过,丁兰兰“啊”地一声惊呼,“快看,就是这个,尾号是888,哇,酷毙了。”
似乎终于受了丁兰兰的感染,陈墨的眼光也被黑色大奔牵引,轿车在前面不远的校门口停下来,一个穿着校服的身影从车里钻出来,端端地走进校门。
“陈小墨,你还在墨迹什么?”这次,却是丁兰兰跑到前面了,她大声喊,一张脸泛着运动后的微红,在初阳的照耀下像被裹在一团光华之中,像极了一朵潋滟的桃花。可惜,陈墨的眼里,满满地只塞进了那道背影。
陈墨和简伊
陈墨第一次认识简伊,是在文学社的招新会场上,那时候排队领报名表,陈墨看见排在前面的女生手里抱了一本《诗三百》,一时有些好奇,又不好意思搭讪。只是在女生填完表离开那一刻,他偷瞥到一张干净素雅的侧脸,然后在表格上记住了前面那个名字——简伊。
没多久,简伊的才名便在文学社传开了,她的小诗、散文频频在校刊发表,才初一下期就被提拔成为文学社副社长。但是和其他女生不一样,简伊是低调的,低调得几乎不让别人发现她的存在。从初二开始,她就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了,只是在该供稿的时候准时把稿件交到陈墨手里,是的,为了接近简伊,陈墨努力笔耕,以数量之多,补质量之不足,总算混到了文学社的总编位子。他妈妈好奇他怎么突然这么热爱语文了,满心以为是遇上了好的语文老师,求神拜佛地谢天谢地,其实只有陈墨自己知道,他这么拼,只是为了每次能第一眼看到那篇端正娟秀的蝇头小楷。
当然,晨跑也不是偶然的。陈墨虽然不如丁兰兰那般懒,但小时候也绝不是爱好运动的人,之所以每天坚持起早晨练,也是为了每天早上和“888”的那场约会,为了每天早上看到那个背影沐浴在晨光之间。
后来的事情很寻常。为了距离女神更近一些,陈墨努力考上了本校的清北班,终于和简伊成了同班同学,但并不像其他小说或者电影里的桥段,他们并没有成为同桌,陈墨的同桌是丁兰兰。而简伊,距离陈墨有三排,陈墨每每抬起头,便可以看到三排之前那个淡绿色的蝴蝶结。
高中三年,陈墨和简伊,除了晨跑,还有收稿,并没有更多的交集。
蒹葭的故事
高考结束后,陈墨终于没有再次和简伊考上同一所大学。那个假期,青春的荷尔蒙在体内躁动升腾,六年的守望终于拧成一股强烈的欲望,他要向简伊表白。
怎么表白,这是一个问题。陈墨想了很久,他万万不敢求助于丁兰兰,否则便等于在世界之巅给自己安放了一只大喇叭。他的性格一直冲淡内敛,也没几个真正信得过的哥们。只能靠自己。
陈墨思虑再三,决定以文学社社长的名义给简伊发一条短信(褚小凡出国后,他就升任社长了),“兹定于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与文学社下任社长、副社长,在校门口的蒹葭甜品吧办理社团有关事务交接,请准时出席。社长陈墨。”他不敢写太多,那神马事务交接,其实他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是一个因由罢。然后用最快的、自己来不及反悔的速度,第一次发送到那个熟背了几年的手机号码上。没多久,手机响了——“好”。
那天上午,一场暴雨几乎冲垮了这座小城,下午却是晴了,骤雨初歇,碧空如洗,叶尖儿凝着来不及落下的雨珠儿,绿意浓得化不开。
简伊来了,这次没有“888”,陈墨看着她走进“蒹葭”,看着她坐在窗边,看着她点了一杯柠檬水,看着那张映在雨痕交错的玻璃窗上的侧脸依然如初见那般,干净素雅,不着一丝烟火的样子,她坐在那里,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却不知还是不是那本《诗三百》。
那个下午,陈墨都站在对面的街角,静静地看着对面“蒹葭”里静静坐着的简伊。对面那个女子,这些年来,一直是他梦河里的彼岸花,突然有一天,要拨云见日地走到近前,彷如“近情情怯”,伊来了,他反而犹疑了。
低下头,陈墨看着手里抱着那本《诗三百》,扉页上,是他手录的一首《秦风 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就这样吧,有的人,须得留她在水一方,才得保留永恒的温润。
那天,他终于没有进去。隔着一道水痕迷离的玻璃窗,伊在那头,静静看书,他在这头,静静看书。他和简伊,注定有一个水岸的距离。既然如此,共看一本书,天涯共此时,也算得上对这六年的青春守望,作一个交代罢。
桃夭的故事
天色已渐沉,陈墨还沉浸在诗三百的韵律里,“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正入神,肩上忽地一痛,陈墨叹一口气,回过头,果然就看见了丁兰兰。
“陈小墨,高考都完了,还在用功?!”丁兰兰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手里举着一根大大的面包棒。
“好香。”陈墨原是想把丁兰兰的注意力从书的问题上引开,话一出口,却是真的饿了。
丁兰兰也不忸怩,径直把面包棒一分为二,递了一半给陈墨:“拿去,”陈墨接过来才咬一口,便听到丁兰兰的下文,“欠我十五块啊。哈哈哈……”
陈墨一噎,抬起头便迎上那个大笑,那张脸泛着兴奋后的微红,在落日的余光中像被裹在一团光华之中,像极了一朵潋滟的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有时候,你只注目于远方的飘渺,却遗落了身边的美好;有的人,你只求远在天边,却忘了近在眼前。
谁说桃花不如彼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