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支笔,我要书尽万千愁绪
借我一匹马,我要让梦攻城略地
借我一把刀,我要挥断前程往事
昨日于动车上的窗外顿然发觉,湛蓝的空际里,竟然也有挥之不去的阴影,那蜿蜒的电线杆,那错落有致的屋子,随着飞驰的列车疾驰而过。谁的故事落在了屋顶,笼罩满满的哀愁。我喜爱喝酒,喜爱发呆,却发现无法对自己不忠。
我的一生只坚持做过两件事,一件活着,一件是写作。只要活着我就要写作。
但是可笑的是,我一直未能成器,大概我是一个自认为失败的作家,我写的字没人看,开了三年的公众号,粉丝和读者却寥寥无几,我不懂运营之道,也不愿去妥协学习,不愿意承认这个电子飞速发展的时代唾弃了纸媒时代。我一直渴望自己能出书,能成名。有一天,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我的书,我拥有了一批真正的读者,我可以回我的母校做讲座,我将无比自豪地告诉我的学弟学妹们,我的成名之路。然而,在这一切来临之前,我什么都不是。
许多人年少成名,许多人也大器晚成,但是这两条路可能都不属于我。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
都不属红尘十丈的人间。
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
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
一、
我年少的时候爱写诗,尤以情诗居多,帮着青春期悸动的少年们写情诗给心仪的女生,我总能在和他们称兄道弟间得到一帮狐朋狗友的情谊。当时记得有个叫建华的男同学,爱恋楼下8班一戴眼镜的A同学。中午午休时, 他偷偷地拿出刚从小卖部买的一堆零食慢慢的飘移到我的座位,嘿,慧慧,帮我写个情诗呗。 我噗嗤地笑出声,哪位女生即将被你玷污,快说来听听。 他立马跟我娓娓道来如何爱上女神的。那个时候流行一首歌叫做《穿过了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她在炎热的夏季飘散着她细碎乌黑的长发,简直回眸一笑百媚生。我无可奈何只好帮建华写这情诗。依稀记得内容如下:
豆蔻年华
我遇见了你,便遇见了一场心动
年华匆匆
抵不过我对你的无涯情深,情深不该被句读
匆匆那年
你回眸一笑,胜过万千月色
后来我们都没有想到A女神居然同样以诗回信,我们都以为女神会拒绝建华,毕竟建华一没有颜值,二读书很差。在我们那个年代,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说的是不以物质作为评判一个男生的标准,更以成绩来评判他是否优秀。
后来我跟A女神陆陆续续来往了好几封情诗,最终被她识破是代写。最悲惨的是建华,这一场无疾而终的恋情参与者始终都是我和A女神而不是他。此后,我便给我们班男生立下规矩,代写情诗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毕竟每去一次小卖部都要花光他们半个月的零花钱。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能想起我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在班里跟个大佬似的整天吩咐他们做这个做那个,而他们也乐此不疲帮我端茶倒水把我供奉着。
那个榕树茂盛的盛夏,竟然随着我们年少而慢慢逝去,现在回忆起来,那个羞涩暗恋一个人的年纪,竟然如此美好而单纯。在如今这个上了床都没有结果的年代竟然显得格外珍贵。 我的朋友圈还有哪些拍拖我写情诗的少年们的身影,他们换了女友,换了头像,换了装扮,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留着小碎发的非主流少年。他们中有些人成为了警察,有些人去公司上班,有些人在学业或海外深造。他们的朋友圈关心的已经不再是女神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小内衣,洗了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几点会经过门口的小书店。褪去了荷尔蒙的冲动和饱经沧桑的磨炼让他们终于成长为一个男人,他们开始关注所在城市的房价,开始存钱或者投资,开始关注如何自我增值等。朋友圈出现的女人可能从一开始的A女神到B女神到C女神,最后只有自己的妈妈。他们终于成为了我们社会的青年人,肩负家庭的责任,开始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地生活着。
二、
在自媒体还没有普及的年代,我们还依然执迷不悟写纸媒。我当时负责带着一个文学社,因为文化的昌盛,光是文学社就有好几家,当时写文章很牛的大佬有好几个私底下都成为了笔友暗中互相较量。其中我,张同学,苏同学和曾同学是被誉为校园文学的“巨匠”。我们都分别在各自的文学社混的风生水起,由于大家风格迥异,我偏向近代文学和古代文学,尤以文笔优美华丽出名;张同学擅长写文书尤其是辩论文,尤其受各大正经语文老师的热爱;苏同学擅长写故事,尤以悬疑或悬念故事著称,而我最不喜欢的曾同学,擅长的文风便是类似高考作文风。发展到最后有一段时间我居然特别喜欢张同学,觉得他很有才华,我心中的文学梦终于有意中人赏识的幻觉,可谓蓝颜知己,恰逢张同学失恋,我便被动的见缝插针和张同学谈了段开玩笑的恋爱。当时这段恋情才维持了一个月就结束了。依然记得结束的当晚,我哭的死去活来,我们班的狐朋狗友男生们差点没把他揍哭。从此,我们学校的文学格局兵分两路,形成两国鼎力的割据局面。我和苏同学以标新立异的文风,驰骋着整个校园。而张同学和曾同学便以他们的正经文风继续在校园飞扬跋扈。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取少年时。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转眼十年已过,当时的我们都不再是现在的我们。《后来的我们》里,见清和小晓重逢,他们还一如当初彼此相爱,只可惜物是人非,谁都没有办法再回到过去。
如果当时你没走,后来的我们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当时你有勇气上地铁,我会跟你一辈子
如果那时你没有跟我分手呢
那我们之后也会分手
如果我们一起坚持到最后呢
那也许你就不会成功
如果当时我足够有钱,我们住进一个有大沙发的大房子
那你可能已经找了不下十个小三
如果当时我们就是不管不顾,我们就是结婚了呢
那我们离婚好多年了
如果我们没有离家去北京
如果没有如果
后来也没有后来
后来,我们什么都有了
却没有了我们
时光荏苒,当年的文艺男青年张同学进入了烟草局工作,曾同学进入了某新媒体平台继续奋笔疾书发挥所长,苏同学偶尔在网络上发了几篇作品,正如他的人生一样,充满悬念不知所终。而我却阴差阳错地进入了跨境电商行业,操着一口外语,与时间和客户作斗争。我们都没有实现当初的梦想,成为某某作家,出版某某书籍,因为纸媒时代已经过去了,自媒体的兴盛仿佛在高昂而自豪地唱着挽歌,宣扬着他蓬勃向上的生长力,很多聪明人和作家早就开始转型纷纷拿到了新媒体爆发时期的红利,实现了财务自由。成为了某某公众号的创始人,拿到了第几轮投资,去了那些地方,开始了人生的第二经历——创业。
每个人都成为了自己品牌的创始人,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次创业。第一次是出生,出生的家庭和父母在你的人生起跑线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出生并不是你自己做能决定的,你的父母才是你的创始人,你的运气就是你的投资人。第二次是高考,你创造的分数决定了你以后上什么样的大学,决定了你以后择业的高度;第三次是结婚,你选择了和什么样的人结婚,决定了后半辈子的幸福程度,也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你未来家庭和后代家庭的格局。
我的前两次创业都不算成功,出生在了农民家庭,考了一个平凡的大学,在内心里面也期待着第三次创业的来临,却又恐惧不可预估的失败。
我已经不再是当时可以拿着笔写一天文章的执着女孩,但是却也发现我的内心对文学的热爱从来没有变过,依然会因为粉丝的留言和赞赏和感动的涕泪横流,依然会因为读者跟我说,你写的文章很好,我很喜欢,而坚持默默一个人在码字。我跟IT最大的不同是,IT写代码是可以很快有成效地,他可以再写完代码运行的时候完成了他的作品,收获他的成果。而我就算写的再好,也可能只有几个伯乐告诉我,你很棒。
我不由地望向了窗外,我四周的同事都已经陆陆续续下了班,而我在码字的时候依然可以清晰地听见内心对梦想炽热的跳动。夜深最可怕的不是人静,而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前路在何方。 闭上眼睛的我这样说:一直都不要放弃梦想。因为梦想不是属于有才能的人,而是属于敢于梦想的人。
喜欢跑步的人很多,但天天跑步的人不多;拥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坚持一个梦想的人不多;喜欢回家的人很多,但天天回家的人不多。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思想都很丰富,但是能够持之以恒地坚持做一件事情的人并不多。所以,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有人笑有人哭,关键是一开始你的意志是选择笑还是哭了。
愿我走出半生,归来时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