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搬的家在郊区,虽然离市区远,生活也算方便,在小区附近就有一菜市场。
总算收拾好了,我该给家里找点食了。
我在菜市场转来转去,转到一卖菜的摊位前,有一胖胖的老年妇女,头发花白,乱七八糟的,身上穿的衣服油渍麻花,看样子好久没有洗过,脸上也是满脸皱纹,就一普通的农村妇女,来城里卖菜。
我没在意,看她菜比较新鲜,我就想买,直到她开口说话,我才想起来,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清亮,悦耳,动听。
我仔细看了看她,模样有些当年的样子了,是的,是她,如果不是她的嗓音,我怎么也认不出她了。
(二)
上四年级时,原来的音乐老师因事请了长假,已经好几个星期没上音乐课了,同学们嗓子痒痒,想唱歌了。
记得她第一次踏进我们班的时候,是个夏天。
上课零一响,同学们就在想,这节音乐课会上什么呢?数学?语文?正胡乱猜着,门开了,随风飘进来一缕幽香,坐前排的我贪婪地吸了吸鼻子,跟着香味儿进来的,是一身穿雪白衬衫的妙女子,同学们睁大了眼睛。
其实,大家都认识她。
村里六队队长的妹妹,张艳芹。
她怎么了当老师了?
正疑惑间,她站在讲台上开始了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张艳芹,是你们的音乐代课老师,下面,我带大家学一首《牡丹之歌》”
同学们兴奋得巴掌都拍糊了。
因为那时刚看完电影《红牡丹》,都被里面那首蒋大为的《牡丹之歌》深深吸引,都想学,可又无处可学,音乐课本上没有啊!
张老师把歌词抄到了黑板上,然后她开口唱了第一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老天,我们这群半大孩子被惊到了,这是多么美妙清亮的嗓音啊!以前的男音乐老师是靠后门混饭吃的吗?唱歌就像乌鸦叫。
而张老师的歌声我们第一次听就被迷住了。
太动听了!太悦耳了!
她的歌声随着风飘出教室,飘上天空,在天空回响。
跟我们教室一墙之隔的村民们都听见了,都支棱起耳朵,最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一听见她的歌声就趴我们教室门口听。
孩子们从来没有上课上得如此享受。
现在想来,以她的嗓音和天赋拿到现在,参加那些电视台的比赛等等之类的节目,也许会脱颖而出,成为一位很好的歌手,会红,会火。
因为她的嗓音太独特,太清亮,并且她唱高音时毫不费力,不像有些歌手,唱高音时还得憋足了劲儿,憋得脸酱紫,才吼出来,她很轻松很轻松的就把音量提上去了。
我一直忘不了她那天籁般的嗓音。
她并不是美到极致的女子,微胖的身材,皮肤并不是白,但是健康的肤色,眼睛也不是很大,有点细长,虽然眼皮半单不双,但眼珠乌黑闪亮,也算是一双凤目了。鼻子小巧精致,嘴唇虽然厚点,但厚的恰到好处,那就叫丰满了。
她给人的感觉是,整个人清爽中自带一股迷人的气质。
她总是喜欢把自己耳边的两根乌黑的发辫烫成两朵花,用头绳扎着,然后再搭到肩膀上,乍一看,就像肩膀上抗着两朵黑牡丹。
她就是她,一个超级喜欢唱歌的村姑,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苦命女子。
她给我们代了半年课,原来的音乐老师回来了,她只有无奈地,从哪儿来又回哪儿去了。
她又在队里干上活了。
(三)
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被支书看上的,支书到底玩了多少大闺女谁也说不清,反正听说的是谁谁谁家闺女的都跟他困了觉了,张艳芹也没逃掉。
支书每次见到艳芹都用一双贪婪的金鱼眼盯着她,她因比较丰满,走起路来胸前就一颤一颤,大腚一扭一扭。
支书的那双眼睛看眼里就拔不出来了,在心里不知道扒光了她多少次衣服。
终于,机会来了。
她去大队部拿报纸,去时天就黑了,正好支书一个人在,她进去后,他关上门,从后面抱住了她。
她只感觉一阵旋晕。
支书说:“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你太漂亮了,太迷人了,我早就喜欢上你了,跟着我,做我的女人,我不会亏了你。”
她挣扎,越挣扎越紧,他在她耳边吐着气,嘴巴轻轻地吻着她的耳朵,本来支书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虽然早已成家,还有两个孩子。
艳芹想喊,喊不出来,想跑,没有力气,在支书的软软的攻势下,她犯错误了。
也许每个女人都受不了男人的温情脉脉,和那满嘴的承诺吧。她心甘情愿的做了支书又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事情做了就是做了,纸终归包不住火。
她的事已是尽人皆知。
(四)
该找婆家了。
家里人为了打发她走,就拖媒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
男方父母双亡,家庭贫困,如果不是那样的条件,她也不会娶艳芹。
他知道艳芹的故事。
结婚前艳芹吞吞吐吐地告诉他,自己不是处女,提前说的原因是,你能接受就接受,接受不了就散火,并且艳芹保证,结婚后一心一意过日子,不会再跟任何人有瓜葛。
艳芹决定重新做人,她狠着心,就像用刀把自己的心剜了一遍又一遍,又把心放到烈火上烤,毕竟,她需要有个家,毕竟,她还有大半辈子,毕竟,道德容不下这样的女人,她跟支书,是个错误,是时候该了结了。
其实,她已渐渐的爱上了支书的,支书也确实有着他的过人之处,才让很多女人爱他爱到死心塌地。正因如此,她在决定分开时还是痛苦的。
她已丢掉了自己的尊严和名声,她想重新捡起那个全新的自己。
那个男孩,一方面看上艳芹了,另一方面家太穷,就答应艳芹,只要跟支书完全断掉,一心一意过日子,他可以接受,并且永远不再提起。
很快,她做了新嫁娘。
起初的日子,他们双方信守着承诺,艳芹结婚后几乎不回娘家,除了喜事丧事她回去过。
几年后,艳芹连着生了三个女儿,盼子心切的丈夫到处托人以逃避计划生育。
艳芹操持家务,家里地里,还得照顾三个孩子,她很累,但生性乐观的她还是喜欢唱歌,她走路唱,做饭时唱,割麦子时唱,走着坐着唱,她成了村里的焦点。
她太吸引人了。
但她只是唱歌,作风上一点都没有越轨。
但她太让人嘱目了。
丈夫慢慢的忘记了对她的承诺,总觉得她太出众,生怕她被别的男人惦记,他想起了她的过去。
他要求她不要再唱歌,不要再到人群中去,她只要跟男人说话,回家就被骂。
艳芹为了维护那个所谓的家,渐渐的不再开口唱歌。
后来村里成立了剧团,请她去唱主角,丈夫死要命不让她去。
她顺从了。
再后来,有一亲戚在县京剧团,想请她去唱京戏。
多好的机会啊。
人家说了,唱好了可以转为正式工,就可以吃国库粮了。到时每个月领固定工资,孩子还可以去县城上学。
最主要的,是她喜欢唱,能做她喜欢的事,这辈子也就知足了。
丈夫想来想去,权衡利弊,还是同意她去了。
(五)
京剧团难免跟同事打交道,男男女女一大堆,一起排练,一起表演,艳芹就像鱼儿游向了大海,又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飞向了蓝天,酣畅淋漓,自由自在。
她勤学刻苦,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她无比珍惜她的千载难逢的机会,天籁般的嗓音很快就迷倒了很多观众。
她成了县里的名人。
可她丈夫在家坐不住了。
他生怕她跟人跑了,她跟他距离越拉越大,他怕时间长了,她会嫌弃他这个农民,他变得神经质起来。
每次艳芹回家,他都问东问西,跟哪个男人一起吃饭啦,哪个男人一起排练啦等等。
艳芹为了消除他的顾虑,就把他跟孩子一起接进城,给他找了个工作,看大门。
他看大门,她是红角,他每天看她跟很多男人一起排练唱戏,一起登台演出,有时动作亲密,他后悔了。
还不如不让她来,在家多好,也没这么多事事。
他开始酗酒。
喝多后就跑到她排练场发酒疯,拽着她不让唱,拽着她要她回家。
甚至,有次艳芹正登台演出呢,他在家又喝多了,竟然跑到台上去,把艳芹生拉硬拽地从舞台上扯下来,戏服破了,头饰掉了一地,还被他踩坏了。
两口子的闹剧演了一遍又一遍,剧团里人都拿他们当笑话,尤其是跟艳芹争角色的那些女人,更是希望他俩闹大了。
闹大了才好呢。
在赔偿了衣物和头饰后,艳芹有段时间没上台。
她不上台,她的戏迷不干了,有些还是县领导干部。
没办法,剧团又三番五次请她上台。
她丈夫也消停了一阵子。
后来,她丈夫又喝多了,看到她在台上化着漂亮的戏妆,穿着漂亮的戏服,离那个男角那么近,他醋劲儿借着酒劲儿上来了,上去一巴掌打在男角脸上。
男同事还没反应过来,捂着脸愣在了那里。他则拉着艳芹的胳膊一边往台下冲一边大喊:
“叫你再浪,叫你再浪,你浪的不轻啊,咱不唱戏了,回去种地去!回家种地去啊!”
一而再再而三地闹啊!
剧团里领导忍无可忍了。
他闹得过份了。
领导们经研究,决定让艳芹回家,解除她的正式工身份,从哪来的,让她还回哪去。
如果有戏迷问起来,就说她嗓子坏了,不能唱了。
艳芹的丈夫心满意足地带她回了家。
(六)
回家后,一切从头开始。
艳芹在县里待了不到两年,生活跟她开了个玩笑,让她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原地。
艳芹一下子老了下去,村子里的人再也没听见她唱过歌,唱过京戏。
她神态萎靡,木头般的生活着。
一直到她大女儿结婚生子,在城里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就把她接到了城里,虽说是帮她看孩子,照顾生意,主要还是让她跟父亲分开段时间,让她散心,女儿太懂母亲的苦了。
在了解了她的所有的所有之后。
我想着,有一朋友在社区剧团,她的嗓音一如既往的甜美,能不能让她加入?她已几十年没有唱过戏,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开得了口?
我跟她女儿商量过后,她女儿很希望母亲再回到舞台,她说,这些年她亲眼见证了母亲的苦,她认为,母亲只有在舞台上,才算真正的活过,她会说服母亲,至于父亲那边,她会处理妥当,不会让父亲再干涉她了。
她要让母亲快乐。
她会找个机会慢慢跟她商量,慢慢的打开她尘封已久的心。
有人说,苦命的女人是天上的神仙,来到人间是为了渡劫的,我曾经的音乐老师张艳芹她已经渡过了一个又一个劫,真希望她的劫难到此为止。
让她的余生能够开心快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