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沉小安
从小到大,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做这个没用,不要浪费时间了。比如看电视没用,又不可能当演员。玩游戏没用,又不是做游戏主播。
现代人不论做什么,贴上“有用”的标签才会让世人愿意花时间去做。
不过,今天我想要来聊聊我这些天这段自由无用的时光。
最近一段时间活得很潇洒,每天早上早早起床,吃过早饭之后就跑到图书馆一楼的读书沙龙呆着,从书包掏出今天想要读的书,拿出纸笔,带上耳机,听着纯音乐开始了看书找灵感的一小时。
每当看书看到触动自己的部分,就会用笔画上记号。看完几页,就根据所做的记号去构思每天需要语音码字的文章。
偶尔会写成零碎的文字,偶尔会写成一篇小说。当然偶尔也会有找不到灵感的时候。
或许在旁人看来,这件事情一点用处也没有。加上最近毕业设计的忙碌,就更显得浪费时间。
或许你会说,这对于提高写作能力是有用的。可写作对于我们程序员来说,它的用处有多大呢?我看的书不是论文,又没法提高写文档的能力。
不过,我喜欢啊。
因为喜欢,所以对我来说,每天来图书馆看书的一小时成了我最开心的时光。开心有三个方面。
第一,坐在图书馆舒服的符合人体工学的座椅上,耳边流淌着纯音乐,配上带有情感的文字,两种情绪碰撞在一起,就产生了叫做灵感的东西,那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每每看到触动自己的文字,就会发着呆看着图书馆外的景色,思绪万千,似乎在追寻记忆的某个细节,而这本身让我产生了类似心流的效果,就很开心。
第二,Get到灵感的那瞬间,在纸上大致写下即将写的文章的构思,然后兴冲冲的拿着这份构思到图书馆外开始语音码字。可以说没有事情比这刻更来得兴奋了。
第三,写完的文章在简书上收获一个个赞的时候,我也会特别开心。昨天写了一篇校园短篇小说《兄弟,我们谈个恋爱吧》,得到了13个赞,还有一些小伙伴评论说很喜欢这种小清新的文字、写的好好看啊之类的,就很开心。
当然也不是说每篇文章都会有人看,这个时候,因为红娘子老师跟我们说写作不能有玻璃心,不然是写不好的。所以,即使没有人看的时候,就会觉得,完成这篇文章的那瞬间本身就已经很满足了。
越来越觉得读书和写作是我最爱最爱的事情了。感谢一个个文字,让我窥探到别人藏在文字里的情感,同时也让我表达我藏在文字里的情感。
我觉得人生在世,能找到一个很喜欢的东西真的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你有那么一个喜欢的事情,但是别人告诉你没有用不要浪费时间了,不要听他们的,每天花一个小时去追寻你喜爱的东西吧。
你会发现,随着你时间的投入,你会越来越觉得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灵魂是很自由的,会越来越喜爱你所喜爱的这件事。
自由而无用,但开心。
昨天舍友跟我说她听到的一句话:是零食不好吃还是视频不好看,为什么要有女朋友?哈哈哈我觉得好有道理啊。
越来越不明白谈恋爱是为什么,写作这件事远远比找一个男朋友更来得有趣。
也可能只是还没遇到那个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