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物质
1 物质和物质范畴
⑴唯物主义对物质的认识过程。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对“物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区分唯物主义三种形态的重要依据。从古至今,唯物主义对物质概念的理解,经历了从朴素到科学、从片面到比较全面的认识过程。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依据对自然现象的笼统直观,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实物,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古希腊古罗马关于水火气是世界本原的学说。这是一种缺乏科学依据的天才猜测,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但对物质的认识显得过于简单化,把物质等同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又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认科学关于原子是物质最小单位的认识,把物质归结为原子,认为原子的属性就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这种概括虽然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其最大的缺陷就是混淆了自然科学物质结构概念同哲学物质范畴的区别,不能正确理解哲学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经不起自然科学发展的检验,也经不起为唯心主义的进攻,尤其是不能说明社会生活的物质性。现代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个性)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共性),从哲学上做出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最本质的规定,形成了科学的物质观。

⑵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
马克思强调要从能动的实践出发去把握客观世界的意义。
列宁指出——物质是 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即所谓物质,就是不依赖于人类客观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
2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列宁对物质做出了最本质的规定,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因为意识只不过是物质的反映,而反映者是不能同被反映者相脱离的,意识不可能成为世界的另一种本原。当然,意识和物质的对立,只有在本体论的范围内指出他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才具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便是相对的。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把实践纳入对物质的理解,既把唯物主义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领域,又深化了对自然物质的理解,建立了统一说明自然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