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无终x余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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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有两个不切实际的梦想。
一是行走江湖,做个女侠。凭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血”的武功,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完事后拂衣而去,自此深藏功名。
我这人实诚,说是梦想就从未成真,绝不逾矩。至于现实,现实是艺术的坟墓。
我人生前二十年,只当过一个人的女侠。在很多年里,我站在他的身前,以姐姐的威严将他护在身后。这个人叫谢无终,也是我第二个梦想的男主角。在我遥不可期的梦里,他被嘲讽、被虐待,总之历尽磨难。
自他十岁父母双亡,以领养子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谢无终就一直在我家娇生惯养。起初,我嫌他小我两岁,不屑于把他带出去玩。我这样的野孩子,童年基本长在室外。朋友个个膀大腰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至于谢无终这种赖在书房的扶风弱柳,我自诩井水不犯河水,不敢招惹。
也不知他看中了后院的哪朵野花,每每在我摩拳擦掌准备翻窗越门时,趴在窗框上冲我眨眼睛,或者蹲在门槛上托着下巴读书。我绕不开,只得好言相劝。有一阵子甚至想骗他说,我是去打酱油的。
好在这人有分寸,讲尺度,见我怒火上头就会自己软了气势,反倒惹人一阵心疼。可大多数时候,我在软磨硬泡下,总抵挡不住星星眼的魅力。
谢无终长得不算帅,但一定是蛮精致的。一双桃花眼脉脉含情,微微一眯,小嘴一撅再向下一撇。任四方霸王英雄豪气,也得缴械投降。
我也问过父母,为什么要白白供养这尊佛爷。他们总是把我拉到一边,鬼鬼祟祟地压低声音,回我一句废话:“这是大人之间的事,水深,你不要掺合。”
末了再加几个字:“对小终好点,他挺不容易的。”
我天机浅,琢磨不透水有多深。只好安慰自己,都怪谢无终太好看,骗进了我家。
那时的他,眉目清如湖上风,颦笑间矜贵高古,公子哥气息扑面而来。我天真地以为,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是我一辈子不敢仰望的对象。
我没有想过今天。
二
我端庄地托起酒杯,翘起个做作的兰花指,低眉一笑:“怎么,想搬回来住啊?”
面前的人仿佛吃了一记耳光,涨红了脸,半晌缓缓道:“是啊。不知道姐姐还愿不愿意收留我。”
我闭了闭眼,记忆翻涌,与现实彼此撕裂。记忆中惬意悠然的男孩与眼前颓丧的青年重叠又消散。
大戏开场,少爷落难,真是个好故事。
“姐姐。”他补一句,“我想你了。”
短暂沉默的情绪再度上涌,“姐姐”这个称呼勾连的回忆太缠绵。谢无终很少这样叫我,除了有求于我,基本都叫“喂”。单音节字只是个称谓,双音节词就撒娇中带点别样温柔了。
童年时,与生俱来的刚烈个性让我在学校很是扎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受人欺负也没法忍气吞声,而是回以激烈的反击。自己倒是潇洒自在,没料想会牵连到沉默的他。
有一次吃晚饭,谢无终突然掉下几滴泪。祥和的气氛瞬间阴霾密布,我妈咬定他是在学校受了委屈。追问下,是被我的几个冤家揍了。大片淤青和疤痕交织,看得我心里一阵抽痛,比伤在我身上还难过。
于是,我顺水推舟地接下了护送他放学的职务。上任第一天,我急于塑造监护人的威严形象,主动提出找那几个家伙寻仇,被谢无终严词拒绝了。我想他是怕勾起伤心往事,也就无奈作罢。
第二天,那拨人竟自己找上门来。我撸起袖子,书包一扔,正准备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