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轰动一时,而今几乎在许多地方的每时每刻都有那么夺命电线的故事在上演着……
生命诚可贵,危险价更太高。
若为安全虑,远离各种线。
一个青葱岁月的小男孩因为意外触碰了一根线就匆匆离开了人世。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背后的故事。
2017年的某天中午,一个小男孩放学回家不走寻常路,偏偏就是要翻越围墙回家,结果因为其太不小心触碰了一根线,然后就挂了。
人的一些漫不经心的选择很多时候却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留下一双欲哭无泪的父母,悔恨、气愤、痛心、自责……
我们同情,悲悯,但为了广大读者可以更好的从这个真实的故事当中学习到安全教育的重要,从故事中剖析的法律问题到预防问题,为你提供全套的预防针服务。
这个故事的几个问题剖析
一.死亡原因
围墙上有四根线,两根不明电线,一根光缆,一根钢绞线。
(光缆和钢绞线本身不带电)
据电力公司测量钢绞线带点220v,而钢绞线带电是因为电信电杆被围墙筑起的时候损毁搬倒了一根杆导致光缆和钢绞线塌落至围墙,围墙内的人(可能是A公司的员工或者是其他脑残第三人)用黑色胶线将光缆和钢绞线捆绑到围墙内的一根金属监控杆上,而该电杆上还顺便那么危险的私搭着一根绝缘外包损坏的夺命电线,它可能导电至钢绞线,以致小男孩翻墙时候触电。
男孩死亡的鉴定结论是触电窒息身亡。
二.受害方的证据
1、死亡原因鉴定结论
2、身份户口信息
3、一些费用的发票。
4、一起翻墙的小女孩的证言——在她先翻墙过去后,男孩在翻墙时触电。(但这份证据原告为推卸其责任否认了,但这份证据是直接证明小男孩翻墙触电的证据,如果否认成功了,则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小男孩是被触电死亡。
5、一些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和事后公安到现场拍摄的照片
三、怎么归责?
因小男孩的家属把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围墙内的A公司诉为连带赔偿责任。
则其理由为共同侵权致人损害责任。
在上述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也就是说受害方的损害事实来裁量到底谁的过错责任多大。
其实责任人有五个——小男孩、他的父母、三个被告公司。
1、小男孩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到受法定监护人的保护和监督,但他自行选择去翻越围墙,主观有重大过错,其父母应对其监护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小男孩死亡原因是触电,漏电和触电与其死亡有因果关系。
3、电源系A公司产权内的私搭乱接的电线漏电引发,电信公司的钢绞线为被私自捆绑的导电载体(原光缆电杆被搬到和私自捆绑,有冤情啊。),电力公司系电源的主要供电源头。
受害方诉请65万+的费用,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裁判,谁的责任如何分担费用?
在此先抛出我的预测——
(待判决书公布后,可能还有二审,待全案终结后会详细写法官思维复盘本案)。
虽然三被告极力辩护,和我们三家没有一毛钱关系的,我们是清白的无辜的,但最后法官会首先切割掉受害人过错和监护人的重大监护过失,可能切割到60%左右的比例,剩下的60%以三被告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偿告终。
线杀人事件的启示
1、亲爱的各位父母,请你多付出你宝贵的注意力给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很多的死亡本该避免,就是看父母愿意花多少时间给孩子灌输危险和禁止行为的解读。
2、受害人的父母们,请你在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把证据准备的重复且无懈可击。
尽可能的多为自己争取些权利,比如:孩子的身份信息请靠谱点不要搞错;病历和死亡证明的出具请找相对应的机构出具;所有的医疗和丧事开销全部要正规发票;如果有误工损失请一定完备提供相应的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工资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身份证明等;特别是现场查勘一定要舍得请专业的机构或专家为你们去鉴定现场的触电问题,为你们的因果关系提供特别有力的证明。
3、亲爱的小朋友们,珍爱生命,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区域,特别是带电设施设备。
真的不愿看到那些父母痛心疾首的抹着眼泪充满自责的度过余生的悲惨样子,我只能帮到这里了,请大家在每一次的日常教育里多多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