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一朋友的文章,谈自己写作的经历、感受和目的,其中几句话是这样说的:要继续在写作上走下去,就要确定“自己通过写作变现,最终实现财务自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最终目标。将写作与赚钱与致富与暴富直接联系起来,让我心内震动感佩,并不由自主地回想和总结自己的写作经历。
其实,这位朋友也多少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这几天也纠结在相似的问题上,就是感觉写作的付出与得到的回报太不成比例,让人很难有长期坚持写作的兴趣和动力。
我是哪种人呢?与不会写的人相比算是很会写的,散文杂文小说诗歌都有沾染;与会写的人比呢,就不值一提了,因为近几年在小地方发稿一年也就一二十篇吧,稿费不到1000块钱。
大致统计下,我二三十年间因为写所得到的报酬吧。一是报刊发稿500多篇(包括新闻类),约进15000块钱;二是出了2本书,赚了约40000;三是给人写志书,全部稿酬或近70000;给人编刊物等,近50000;几个月简书发文,收到打赏1000多点。满打满算,几十年的回报也就是18万。其中有的部分,还不能说是写作所得。
用钱来衡量写作付出的价值,很公平很公正,因为你不管怎么说写作是一种劳动,作品也是商品。所有的写,都白写,白了头,裤子都穿不起,那是写作者的骄傲,还是读者的荣耀?
写作者的劳动不容易得到应有的回报,有多种原因,比如写作者的文字不够精彩,比如刊载文学类作品的报刊极少,稿费极低,比如空间的读者习惯于白读白看打赏者如大熊猫般稀少等等。
可是,细想起来,写作对我,似乎并不只是稿酬的问题;它几乎也或多或少影响了我的人生质量与轨迹。
因为我有点喜欢写,高考报了文科;因为我发表过作品,似被确凿证明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被从阿克苏一个偏远的学校调到巴州政府某部门当秘书;因为在一定级别和范围发表了一定量的作品,有了一个省级作家的头衔;因为有了点写的小名气,离开单位后被人叫去编杂志和写事业志;也是因为被认为会写,现在深圳那边的几个教育培训机构对我感兴趣,想让我过去做点事。
上述的改变与获得,都是当初写作时没想到的;当时只是喜欢写,只是想在写作本身取得成绩。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是可以偷着乐的收获吧。
因为喜欢写,我们就会多看书多观察,多旅游多思考。我们可以从身边的一件件小事中条分缕析出社会的深层关系,洞见人性人心的善恶美丑,并将自己的思考公诸于世;比如都去一个地方旅游,不写的人几乎是看完就完了,而写的人将观感行诸于文字,与广大的读者分享。至于作品可长久流传,这又会形成作者怎样的心境与快乐,对作者精神生活产生多大提升,更是有着难以评估的分量。
可以说,写作的需要不只是读者的,更是写作者自己的。写作丰富了写作者的知识,锻炼了写作者的思维,提高了写作者的素质,聪慧了写作者的头脑,振作了写作者的精神,强健了写作者的人格,成就了写作者不一样的人生......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几百几千几万或更多的稿费所能称量的。
所以,我的喜欢写作的朋友们,别太计较于写作所能得到的稿酬有多少——能以写作为生能凭写作致富的人毕竟太少太少,我以为他们大多是有着常人不具备的天分或天才,至于我们一般的写作者,喜欢写就好,写到什么程度就什么程度,同样是会得到多种回报的。特别是稿费之外的馈赠,才是我们收获的最值得肯定与最弥足珍贵的人生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