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使命任务,发挥自身优势,鼓足干劲、久久为功,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党员干部应以党建为“核”“石”“坝”,引领方向、筑牢根基、抵御风险,积极行动,为发展助力,为人民谋福。
以党建为“核”,凝聚乡村振兴“向心力”。党建铸魂,振兴有根。党员干部应深刻认识到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神经末梢的关键意义,明确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使命。积极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 等形式,注重结合乡村振兴实际,将乡村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繁荣等目标融入其中,使农村党员深刻理解理想信念与乡村发展的紧密联系,长期且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让理想信念真正成为农村党员心中的灯塔。同时,党员干部不仅要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积极走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积极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带来的利好,让群众明白其与自身幸福的关联,还要通过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持续强化党员“为广大农民谋幸福”的使命意识,使每位党员都对乡村振兴必定实现充满坚定信心。
以党建为“石”,筑牢乡村振兴“人才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党员干部应积极宣传党的政策,让政策在乡村如春风化雨般润泽大地。通过走访的形式,与当地乡村人才紧密合作。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组织经验分享会、技术交流会等多样的活动。在活动中,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传达给乡村人才,激发本土人才的潜力和积极性,从而带动整个乡村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为乡村发展筑牢人才根基。同时,持续优化组织资源下沉,党员干部要大力强化乡村振兴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吸引人才,让那些真正“懂农业、爱农村、护农民”的骨干力量汇聚到乡村振兴最前沿,为乡村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以党建为“坝”,守护乡村振兴“稳定局”。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事不避难,知难不难”,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随时可能出现,党员干部要积极成为化解乡村矛盾的主力军,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这一过程中的至关重要意义。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公平、公正、公开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准则,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党员经费使用事务中坚守公正原则,确保每个决策、每次行动都经得起检验。党员干部要凭借党组织赋予的公信力和自身在群众中的威望,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去深入了解事情的全貌,不偏不倚处理问题,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奠定解决问题基础。同时,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要从细微之处着手,从点滴小事做起,全身心投入解决群众的操心事和烦心事。要以切实为民谋利、认真履行职责的行动,从而获取群众的信赖,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阿格达拉镇党建办 申卫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