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良一井

  气温平淡得不温不火,天空阴沉得不孕不育。天空没有浓重的海飞丝泡沫,太阳散着朦胧的光却突兀的像是畸形的巨婴。偶尔几只鸟不讨喜地飞过头顶,心里忍不住咒骂几句。压抑一点点地庞大,膨胀,过饱和析出。人们也没有过分的表现欲,疲惫地扮演着无动于衷,精妙地装饰着司空见惯。

  良次顶着硕大的头颅向我走来,这个帽兜下的困兽步子很大,像是杠杆支配的机器一样僵挺。他的视线紧紧地栓住了我,就像跳棋棋子一样眼中除了终点没有任何选择。

  这时候的良次还不像10年前对彼此的心照不宣遮遮掩掩,虽然说是遮遮掩掩,但充其量还是见到熟人懒散地吹出一句:“呦,来了”,或者用个最简单的主谓宾短句诉说两秒前的所作所为。但就这几个字也往往很轻,像是空中的尘埃,像是无意的窗口抖动,还没有到达对方耳畔就被稀释掉了,只剩下一团呼出的气像是对话框一样尴尬地坚持着。

  擦肩过后,对方认出他:“小次,这么巧啊!”

  这时的良次往往会抬头看看太阳,他不信任手表和手机,只是靠太阳具体的方向来估量时间:“是很巧啊,再见!”

  而对方往往只看到良次什么都没说,只是回头看看他相对平素的着装,并缓缓地朝自己抬高了下巴。

  或许,这就是良次为什么总把世界比喻成没有水的枯井的缘故吧!

 

  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良次。我们两家隔河相望,我的父母与他的奶奶关系很好,两家的孩子自然是也是亲密得很,就是那种打水漂一不小心就打到对岸的那种亲近。

  还记得小学的时候,大人带着我去参加良次父亲的葬礼。良次的母亲早早去了香港,她丈夫是另一个人。她在葬礼上哭得想个演员,死去活来的那种,结果第二天就早早坐飞机回了家。只给良次留了一点钱,打发要饭的那种,也只够在北京买一套2环的房子。

  他每次跟我谈到这些的时候,都是格外的平静,这点可能更想他的母亲。虽然活的曲折生动,却也掩饰不住内心是个消极乏味的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良次和母亲在后山坐着。良次在噼里啪啦打游戏机,过了一会,母亲接过来,玩了一会儿,输了,又还给他。

  每次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也只能回复一个绅士却尴尬的陪笑。我实在没有天赋去安慰一个对一切满不在意的人。

  可能他总向我讲他儿时的光辉正式看中了我写一点吧!


  后来考中同一所大学,也分不清是有幸还是不幸。公交把我们送到大学东门的时候,志愿者跑过来:“小弟弟,用不用我给你照一张相啊!”

  “好吧!”

  “右面的男孩笑一下。”志愿者建议道。

  “靠的近一些!”

    “右面的男生抬起头!”接二连三的建议。

    咔嚓!

    照片洗出来。良次对已经离开的志愿者撇着嘴:“我明明笑了啊!”

    稚气的脸颊还浮动着斑驳的铅华。没有笑,距离也掌握的恰到好处。低着头,像是生了气。低着头,脸因为暑气胀的通红。

    真的生了气。

    就像他照相的时候不习惯挨着我一样,看似单纯的友谊也就像青花瓷的裂纹一样不可避免地被放大到一文不值的地步。

    一发不可收拾

    我报了桌游社和嘻哈社。他则在文学社变得炙手可热。我每个周六都会在太原的酒吧泡到整夜,而他也跟校外的二三十多岁的阿姨做了第一本杂志。

  说实话,我对文学这方面真的没有什么兴趣,更多的是排斥和憎恨。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就整整齐齐地失落下去。多愁善感,儿女情长。自己没有摆脱生而为人的基础,却又排斥着饮食男女人吃喝拉撒的天赋。

  我不得不说他集中了他父母的所有优点,除了他母亲的衣品和父亲的酒品。

  他跟着我去了酒吧。酒吧充斥着令人壮胆跃跃欲试而又面红耳赤的音乐。盛满了男人的放纵和女人的姣喘,香水香烟和香唇,各种颜色的头发和酒的色彩也一一对应。然后男人和女人们开始跳舞,跳累出汗就开始脱衣服,直接到不能再脱的地步。男人偶尔会占女人的便宜,女人也毫不在意,竭力释放着欲望。

    良次呡了一口killer koolaid,吐了:“你得多心酸啊,才能喝下去这种味道像是马尿的东西!”

    无言。

    我也跟着他去上海参加了小说家俱乐部。说真的,我真没听懂什么,之前专门补过的东西也忘记得一干二净。能有几个人能清楚地记得克拉斯内斯和远藤周作到底写了什么!

    餐桌上,L主编问良次:“小次啊,你为什么要坚持写作啊?”

    良次想了一会儿:“我想解放所有读者内心住着的悲伤的小孩。”

    L主编忍不住地赞叹一句:“后生可畏啊,这和当年的我很像啊!”

    旁边的C小姐将嘴撇成一个钝角:“一个德行!”

    酒足饭饱之后,横七竖八的酒瓶旁边躺着横七竖八的我们。

    这时良次醉眯眯地趴在L主编耳旁:“其实我只是为了钱!”


    虽然这世界混浊、热血、多变,但却没有任何欲望去认认真真地打理生活。他桌面上放着一块仿制的鲸鱼白骨,阿司匹林的那种白。还有一个哥莫拉手办,他习惯叫他“亲爱的”。他喜欢把一件完整的东西分解成很多小部分,比如说一块橡皮或者一个枕芯。任碎屑和羽毛把周遭弄的一团乱,像是正在消化食物的胃一样,也没感觉亏欠认真打扫的舍友什么的。

    而且他真的不喜欢修指甲,他知道这样很难看,他就是想要自己很难看。

    我问他为什么。他回应着:“我就单纯想让自己分崩离析而已,就像写小说一样。”

    写小说的都是神经病!


    有人会劝他找一个和自己合拍的灵魂许下一生一世。我会劝,阿华也会。阿华是他最好的朋友,这是他亲口承认的。但我从来没有和阿华谋过面,即便是良次失踪之后。令人生疑的是阿华写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做《良华》。大致讲的是阿华和良次在18岁刚上大学的时候对未来的憧憬、迷茫、心之所向和手足无措。

    所以我有这种感觉:阿华是不存在的,他只是良次孤枕难眠时的镜花水月罢了。

    这种想法无异于饮鸠止渴。

    但我更多的是想:如果真的存在阿华,那也有人心疼良次了。

      当我把这种想法传达给他的时候,他正在拆着刚买的变形卡车。他在那一刻笑得格外灿烂,是第三人称少有的优越:“怎么可能有人会喜欢上爱写作的男生啊?”

    “怎么可能没有?”我有些不解,但还是想要驳倒他。

    “那为什么还有人用跳井卧轨的方式结束自己啊?”我看到良次的表情在僵硬了一秒,但还是有条不紊地用螺丝刀修修改改。

  过了大概5分钟,良次突然开口了:“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和我爱喝可乐的感觉一样吗?”

    只是这声音很柔很轻,我只看到了那个对话框。


      良次的父亲叫作良辰,同样是个小说家。

      但可以说是生不逢时,良辰遇到了他的妻子,良次遇到了我。

      良辰原来靠着女人的钱办了中学,后来因为他总不来上课而被家长告上法庭。和女人结了婚,他女人的美丽却反衬出他的不堪。所以这对夫妻也总在邻里茶余饭后的冷嘲热讽中被推到风口浪尖。女人和一帮人外面打麻将,他在写小说。女人学会化妆,他在写小说,女人未归,他还在写小说。

      最后女人写了一封信交给他,一边哭一边笑一边说着对不起。

      良辰扒了两口饭:“你酒没醒吧!”

      其实他这辈子只写了一个故事:世界存在一种叫作良的类人灵长动物。18岁与常人无异,18岁后恢复兽类本性。能言语,却天性与人排斥。以啖星为生,若天空晴朗却无星则坠入井中,死后化作满天星。

    其实这种小说在当时是没做市场的。写小说被认作是旁门左道。良辰找遍了当地所有的出版社,也没有人愿意刊登。更有人把写的复印稿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我们只需要一本《母猪配种秘方》!”

    很多人都同情他的稿纸: 一无是处,落满尘埃,结果只是长了一身难看的刺青。

    但他依旧对写作乐此不疲。与其说写作是为了生活倒不如说生活是为了写作。每天我去找良次玩,他都在灯下横竖撇捺,眉毛都不会抬一下。

      后来良次以为死了的妈妈接他去了香港。原来她结了三次婚,生了两个完全不像丈夫的孩子。又靠着宝刀不老的身段和错落有致的胸部狠狠地捞了一笔。现在她的丈夫家在悉尼,离了婚。有钱却疯疯癫癫的,有时大小便还会失禁,现在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在照顾丈夫的同时,提防着他的女儿来索要股份和资产。

      5年后,良辰坠井死了。

      听乡人说,他那天像往常一样写小说,突然收到一封短信,然后开始手舞足蹈。他在那一刻神采飞扬的像个少年。他把头发弄成参天的百鸟朝凤,甩掉沉重的眼睛,拎起轻松的影子。跨过门槛,向南边掷出一种邪恶狷狂的笑,然后站在布满青苔的老井边缘,一跃而下。

    当时经过院子的有很多,有大肚子的酒鬼,有骑着单车的乡村教师,还有跳跃的大巴,但没有人为他停留。

    一群孩子还在旁边继续“马兰开花跳啊跳!”

      听到这些的良次一如既往的平静。我父母带他去看了医生。医生说他吓傻了,选择性失忆,没有人这么小就能接受失去至亲的现实。

      “不,我都记得,我只是,只是没感觉悲伤!”良次在后来的时候跟我讲到,眼中盛着笃定的光。

      我记得,他大概那个时候开始写的《良华》。


        “你写的小说呢?我想看看。”其实最近燃起写小说的冲动,欲望烧得有点过火,由衷的。

      可能是最近手头紧的缘故吧!

      也是对阿华满心的好奇。

      “很久就不再写了,在第二次去酒吧之后。”良次指了指锁上的抽屉,耸了耸肩。

        兴趣因为彼此的熟悉划上了交叉。

        由互斥的不等,到潜意识的约等,再到包含包括的逐层进化。

        像是酸碱般矛盾的存在,反应剧烈。也却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走到中和的方向。

      其实良次真的变了。这个绝缘体真的找回了丢失的天赋,并与世界并联放电。他不在留指甲或者拔倒刺。把“亲爱的”哥莫拉先生丢进了贴着“不准丢弃”的垃圾桶。每天会用一上午的时间去擦掉花瓶上的手印。枕头也有了新的补充,并完整如初。和镇子的居民香港的小友也有了联系。

      其实他真的很有天赋。往往会模仿007点上补充50%马天尼的gordens。舞蹈时会巧妙地拖住让女伴最舒服的位置,像捕蛇人一样牢牢地掌握蛇的七寸一样。也会根据女伴超短裙的高度随意改变舞种和尺度。舞蹈后,西服粘着一股薄薄的汉意,他也不会忘记绅士地给女生点一杯Pussy cat 作为贪欢的回馈。

        每次和他结伴都会一场即兴演出。他一身精心的打扮,利落的短发,闪烁的双瞳,修身的衬衫,整齐的裤脚。整个人在古龙香水的蛊惑中透露出温文尔雅的气质和干练。

      所有的目光都不怀好意地扑向我们,校园的女记者也会扛着机器跟过来,采访也丢失了随机的因素。以往的良次会扣上帽兜,灵巧地躲躲闪闪,留下写着“别追”的背影。而那天他却用明朗的微笑回应女生的多情。倒留下我这个大写的无奈,没有喧宾夺主的资本,也没有狐假虎威的资格。

      “你最近怎么了?莫非你妈妈又要结婚了?”我不怀好意地发问。

      “这不是主要原因。小舞,说起来你可能不会相信,可能有人喜欢上我了!”朱砂烙印般的脸红。

        “你怎么知道那姑娘喜欢你?”虽然我对他的话向来是深信不疑,但对于这个从小就和“爱”背道而驰的怪胎来说,我有足够大的兴趣去继续发问。

        “我不清楚,真的。”欲盖弥彰的话。

        “或者说她的哪个举动吸引住了你?”不依不舍地追问。

          “或许是给我买可乐。”他的回复几乎与我同步,语速快是对答案的肯定,也是希望自己的答案能被对方肯定

          良次软绵绵的回复却硬生生地戳中了我的笑点。但我却没有胆量在他面前放大自己的情绪。同样的笑既能给人精神的慰藉踏实的感觉又能反馈不满的情绪和挑衅的回击。我不想让我单纯的心思掺杂其他。之后我没告诉他舞伴以及等他更新小说的小说迷这件事。姑娘真的喜欢上良次了吗?良次会继续当真吗?这只是一个谎言,不是吗?

      我有点期待故事的结局了。

   

    “小舞。”良次的声音打破我思维的结界。可能是我的错觉。他的眼泪反射出我投向他的目光。他的身体开始模糊,开始透明,恍惚成一团隐约的斑马线。他哭的像是脚趾踢到门槛的男生,这也提醒我他确实刚刚摆脱对着镜子挤青春痘的年纪,也结结实实孩子般得存在着。

      “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女生吗?我把你之前告诉我的全都向他坦白。她听了,笑得像是刚刚打开的易拉罐一样。一边笑一边说‘我怎么喜欢上你这样的男生啊’对啊,怎么可能有人喜欢我这样的男生啊!”良次绝望的表情闪过一丝安然,像是沙漠的旅行者在即将渴死的边缘发现了自刎用的匕首。

      “然后呢?”我已经料到事态的可怕,也随着他的情绪忽高忽低。

        “我这么说的:‘饮料摊有很多种,那你为什么给我买我最爱喝的可乐呢?’”良次没有刻意回避,“我把易拉罐放到我胸前的位置,那里能听到我的心跳声。但她想夺回来,没成功,我捏得很紧。”

      廉价,甜蜜,苦涩,和爱情一样。

      “后来呢?”我的身体开始莫名其妙地打颤。

      “阿华来了,我对他没有防备,他一把夺掉我的可乐,一口气喝个精光!”他面如死灰,眼皮抬得也不生动了。

      “什么,他喝掉了!”我表情错愕,没想到本应存在小说的环节出现在现实中会显得世界这么危机四伏,残破不堪。

      “之后,阿华说‘这么巧啊,你们还不认识吧!这是我的女朋友飞儿。’”良次无力的语言给这段凌乱的故事盖上结束的公章。

      长街依旧人来人往。烂熟的压抑还在散开窒息的味道。我们现在彼此的风中无法自拔。默合倒成就了彼此的默契。等着对方能率先化解尴尬。

    不是说好了吗?你不需要我的安慰吗?

    “世界上怎么存在这种人啊?”这次轮到我优先创造了那个对话框。

    “对啊,世界上怎么存在这种人啊,你说是不,阿华?”


    良次叫我阿华,刚刚。

    ――那个标注着“良次最好的朋友”的标签。

    那么作为最好的朋友,摧毁所有的好感也可能是义不容辞的了。

      之后他给我发了E-mall,他说他办了休学,可能要去香港陪陪妈妈,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或许出去旅行。总之,可能下次见面就要隔一段时间了。

        一段时间?一年,五年,一辈子?

        不,是一段时间。

        我原本以为我会悲伤,多少有点失落,但是最后只是轻描淡写地回复一句:“哦!”

        但那个夜晚真的很美丽,令人难忘。

        男男女女坐在草丛上,围成一个圈子。 双手合十,温馨的话语柔软一片,最美的诺言氤氲出希望的澄蓝。星空鸟瞰北半球的万物:“一定会实现的,”他们这么想。

        压抑最终因星空而被化解。

      我拉着飞儿的手,口袋里装着入学时和良次的合照。

        明明是他在笑啊!

        飞儿问我:“你认识良次?”

          “见过几次面。”很明显的谎言。

          她说她其实和良次是亲戚。“兄妹!”飞儿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良次的母亲和现在的丈夫是二婚,而过几个月要和她结婚的,是我爸!”

        “可能觉得很亏心,其实我挺喜欢有才华的男生的。要不是因为这种关系,可能你能不能捡到这么大的便宜。”飞儿撩了一下短发,对着我可爱的笑了笑。

      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酒吧。

      《良华》却依旧锁在抽屉里上,没有人有那把那把钥匙。

      杂志以及小说界的知名人物给良次办的小说签售会我也没有参加。

      我用黄土捏了一个半球,把照片卡在中间。结果第二天被孩子们的足球撞平了。

      不存在了……

      因为要让整个身体分崩离析,所以我写了这篇小说。


                    《距星星最近的地方》

                                              (《良华》终)

      我是良次,这便就是《良华》终章。

      我一直把写作当做一个出口,一个倾诉压抑的出口,虽然这出口只容的下一道光。

      我知道我和阿华的友谊又有了新的裂痕。

      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的出处啊!

      是时候退出了。

      就像父亲一样。

      我曾经在床上玩着父亲的睡衣,问他:“你为什么一定要写这种故事啊!”

      “良的坠井而亡才成就了其他良的绝境逢生啊!”父亲抱起我,将我抛向空中。母亲蹲着,用勺子盛腌制的泡菜。

        后来,果真父亲成为了母亲的“良”。

        但最后父亲还是败了,正如他最后收到的投稿成功的短信一样。――他真的写了一篇《母猪配种秘方》。

        我想成为那种人。我想保护我在意的那些人。并不是要迎合别人,也不是要彰显父亲的伟大。只是希望,希望罢了。

      阿华,我最好的朋友。请不要为我悲伤。就像你目所能及的只是星星千年投出的光一样,我只是你的幻想,就像手中的光一样握不住,确实满盈的希望和滚烫。

      因为光,我们别无选择。所以千万不要为我悲伤。

      我打算去很远的地方。没有生命,世界的尽头。可能段时间不会回来了。

        最好的朋友,请你为正在路上的我祈祷吧!

      世界上真的存在良啊,你说是不,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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