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我和崔先生先后伤了手。
先是崔先生开药瓶的金属盖子,左手食指第一骨节处被划了一道口子;第二天,我开窗户的时候,右手中指放在窗户缝里来不及拿出来,自己关窗户的时候,把指甲下方挤起一大块皮,顿时血流如注,那块被蹭起的皮大部分翘起来,只有底部很小的一部分还护在皮肉上。我按了几下,血止不住,那块皮连在上面不小心扯一下,钻心地疼。一不做,二不休,找剪刀从根部剪掉它。
伤可以慢慢养,吃饭倒成了问题,我俩的手都不敢沾水。
一连几天,天天在外面下馆子。终于,我的胃受不了了。
昨天中午在苏升记大盆骨啃的大骨头,配上凉菜和米饭。吃完饭后睡了一觉。下午跟崔先生去小麦岛攒步数。
回到家已是晚上六点多了。崔先生建议去新开的那家老家春饼店尝尝鲜。我不置可否。逛了半天,肚子还是满满的,中午吃的饭还堵在那里,没有下去的意思。隐隐约约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一点也没有想吃饭的欲望。
为了将就崔先生,勉强跟着走了进去,只是告诉他,你点你自己喜欢的吧,不用管我,我吃不下,喝点粥就行。
崔先生点了豆角炒肉丝和一份春饼,给我盛了一碗粥。
很快菜和饼上来了,我看了一眼那盘子油汪汪很多肉丝的豆角,想吐的感觉更强烈了。
回到家,身上发冷,胃里作呕,像是感冒了。
躺在床上,一宿睡不安生。
这几日,在家周围的饭馆里转着吃饭,东北杀猪菜,大骨头……也不知是外面饭店里的油不好,还是吃太多肉,我的胃终于承受不了了。
早晨起来,摸摸头,不烫,空了一晚上的胃,似乎也轻省了不少。
手上有伤,不敢太碰水,勉强熬了一个小米粥,煎了馒头片做早餐。
一大勺小米粥下肚,那种久违的熨帖感终于又回来了。
只有自己厨房里端出来的家常饭,才能与我的胃匹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