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到家,看见电脑旁斜躺着两袋三合一速溶咖啡,便想起来好像很久没有喝咖啡了,我不是一个讲究的人,也讲究不起来。我虽然爱喝咖啡,但是也没有像专业人士一样,买个咖啡机或置办一个复古纯手工的咖啡壶。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样,在你享受它给你带来的美好之前必定需要付出一些时间与经历。速溶咖啡就简单多了,洗个杯子,烧一壶热水,拿两袋咖啡一撕, 倒入杯子即可,左手握住咖啡勺匀速搅拌,右手则拎起水壶倒水,水位最好不要倒太满,连烧水大概8分钟,一杯香喷喷的速溶咖啡就完成了。
断然不知道是加了什么香精和配料,无论是闻起来还是泯入口中,那丝滑、那香甜,根本无法拒绝,像少女之吻一般,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很多人都说咖啡有提神的功效,我还是真的没有感觉出来,据说是喝多 了失眠,到现在为止也没能体会这种说法,应该是因人而异。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喝多了撒尿,增加上厕所的频率。
生活也是一样,犹如一杯速溶咖啡,水太多了没味,水少了苦涩味加重,难以下咽。不过我还好,去外边店里点咖啡基本上都是喝“美式咖啡”,是所有售卖咖啡品种里最便宜的一个品种。当然,我并不是图便宜,就算再Low,三五十块一杯的咖啡还是喝得起,但是我就觉得没必要,首先我个人只爱美式,不加奶不加糖,最变态喝法。一般人受不了。唯一的解释,我是个奇葩。
很久之前看到一档采访节目,是陈鲁豫小姐在拍摄现场利用拍戏空挡采访胡歌的一个片段,两个人偎坐在剧组临时准备的一个沙发上,开了一瓶红酒,以缓解一些气氛,鲁豫问胡歌,你对酒有什么特别要求吗?胡歌是这样回答的:我觉得酒它就是酒,有酒的作用便好。不在乎几十块或几千块,甚至更贵。作用一样是眩晕、迷离。印象特别深刻,瞬间觉得很朴实。明星也是普通人,只不过角色赋予他们的使命不同而已。戏里戏外,截然不同。觉得他是一个很真实、不做作的人。
咖啡的来源已无从稽考。诸多传说之一指咖啡原产地埃塞俄比亚西南部的咖法省高原地区,据说是一千多年前一位牧羊人发现羊吃了一种植物后,变得非常兴奋活泼,因此发现了咖啡。也有说法是由于一场野火,烧毁了一片咖啡林,烧烤咖啡的香味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人们最初咀嚼这种植物果实以提神,后来烘烤磨碎掺入面粉做成面包,作为勇士的食物,以提高作战的勇气。不过这些传说故事都缺乏历史文件佐证,只出现于后世的旅游传记中,因此无从考证咖啡起源的真正原因。(段落摘自—《咖啡的历史》一书)
咖啡的主要成分有:
咖啡因:有特别强烈的苦味,刺激中枢神经系统、心脏和呼吸系统。适量的咖啡因亦可减轻肌肉疲劳,促进消化液分泌。由于它会促进肾脏机能,有利尿作用,帮助体内将多余的钠离子排出体外。但摄取过多会导致咖啡因中毒。(喜爱咖啡的人士需要适量饮用)
这世界赋予我们太多享受的权利,凡事适可而止,过分的索取,只会适得其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咖啡好像天生就是写作与思考的伴侣,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了人类最好的朋友,任何时候不弃不离,无论在黑夜还是黎明,你需要它的时候,它就在那里,它不会依赖你,寂寞、空虚、犯困、等待黎明,它都在,一直在,好像一个人,从未出现,也不曾离开。
在过去,喝咖啡是西方小资人士的一种日常,那是一种优雅,一种身份的象征,穷人喝不起,也喝不出来情怀。现在却认为,咖啡喝在谁的嘴里都一样,都是苦。可能穷人、无产阶级喝出的只有“苦”,而富人能喝出大情怀。
喝进去的苦,留下的杯底。苦进唇舌,唇齿留香。咖啡的苦,只是了给了懂的人。而漫漫长夜则留给孤独的守候,我愿成为那苦尽甘甜的人,而不是一开始就给人呈现出一幅美好的画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腐坏,只有留下一堆遗憾。咋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