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警察局吗?有人严重违反了人行规则,现在不知道跑哪去了……”
警察赶到现场,看见一辆车上面有一个人形的印子,车主对警察说:“这个人碰瓷儿,我也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但是我记得他曾经趴在车上过,你们可以看一下有没有指纹。”
“为什么你记不得他长啥样,却记得他干了什么事呢?”“我……”车主不说话了。经过采取指纹,发现那上面的指纹是车主的指纹。“从一开始我就已经预料到了,你果然是间接碰瓷。跟我走一趟!”
“不不不,不是!真有人碰瓷儿呀……”车主还想狡辩,可警察已经把他塞到了车子里。
可让警察没有想到的是,果然有一个人犯了交通规则,畏罪潜逃。“他已经不止犯了交通规则了,他还有可能故意伤人,杀人,强奸,拐卖儿童,我们必须查清楚。”
现在警察最头疼的是证据问题。局长说的那些,只是猜测,必须有一些实质性的佐证。可他们该去哪里找证据呢?“先去找故意伤人的佐证,我们现在就去医院,用笨方法,一个一个的问。这是现在我们唯一的策略,因为他当时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不能证明他有犯罪前科,或者犯其他罪。”这是局长下的策略。
可是当他们到达医院的时候,每个患者都说自己不是被人打伤的。正在他们苦恼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个人,他就是胡小良。“各位警察同志,我可能得到了一点实质性的证据,跟我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