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在教材里多用“金秋”来形容。但是这金秋呦,于行走在深圳的我来讲,未曾有一丝一毫的感触。
穿着凉爽的T恤和短裤,卸去那精致的妆容,踩着一双舒适的平底鞋,在拥挤而吵闹的公交车上,我静静地望着深圳的城市风光,奢侈地把故乡的秋想念。
深圳,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的凋零如若不用心去看,完全感悟不到;空气更是一如既往的湿润,天总是能见到蓝色的,但并未与其他季节有什么不同;要说最恼人的还是那袭来的台风和那无台风亦无微风的闷热。
而故乡的秋,写在那草木金黄的大地上。地里的庄稼成熟了,放眼望去,四野被淡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金黄的稻穗包围着。最惹人爱的还是那满树的叶子,前一晚你还能看到绿意,第二天一早就换上了璀璨夺目的新衣。或是金色,或是红色。看着这树木,我突然理解了“停车坐爱枫林晚。”
故乡的秋,亦写在那湛蓝的天空。我们曾自豪的说:“齐齐哈尔人,拥有中国最美最广阔的蓝天。”来我的家乡走一走吧,你一定会感受“天高云淡”,一定会理解“秋高气爽”。如果不曾来深圳,不曾有对比,我永远不会觉得我的故乡四季都那么美。“落霞与孤婺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的美,齐齐哈尔让你走出文学,于现实中感悟。
故乡的秋,也是有风有雨的。如果说南方的雨恼人,我那最北方的故乡之雨是有那么一点儿可人的。秋天的阳光特别毒,初到北方如果不涂抹一点儿防晒,被晒黑是常有的事,有的人皮肤还可能会被晒脱皮。但是这雨一下哦!阳光便不再那么毒辣,天气可是“一场秋雨一场凉”。秋雨滋润下,落叶下还会拾到蘑菇,老人们常说:“秋雨中的菇味道胜过肉。”这便是有点儿可爱的秋雨。
故乡的秋,于孩子们而言,最爱的是那瓜果。虽然现在物质条件变好了,在任何季节里想吃什么都可以买到,但金秋之际的瓜果依然是不可错过的舌尖美味。
“西瓜!又甜又脆的西瓜啦!嘎嘎好吃还不贵!”这是路边的瓜农在叫卖。我一个南方的同学第一次买这传说中的西瓜,吃了一口说:“咦!我从来没有吃过辣么甜的西瓜!”好吧!她把“那”说成“辣”,但是我理解这香甜带给她的震撼。
“菇娘儿,小小的菇娘儿甘又甜。”听到这神奇的叫卖,来东北上学的南方孩子是一定要买的,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更未曾吃过。轻轻的剥掉皮,慢慢的放在口中,一口咬下去,味蕾中便被甘甜弥漫。
最吸引孩子的还有那沙果树上的红红的果实。每当路过这被果实缀弯了腰的果树,总有调皮的孩子去“偷摘”那么十几个。沙果从春到秋,吸收了最奢侈的光照,此刻的果实红中闪着光,酸和甜配合的恰到好处。我知道读着我文段的你,又要问:“小米,沙果是什么?”我只能说:“是我大东北的特产,来我家我带你吃,你就会知道。”
行文至此,依然不想停笔,不仅仅是因为提到故乡秋之瓜果,让我垂涎三尺,更是因为跨越祖国南北,故乡总是让我想念。
如果问我为什么今天写这样一篇文章,或许是因为我执念着,第二十一篇该有点纪念价值。
21天,我坚持下来了。不管多少人说,21天好习惯养成的可信度低,我依然相信,能笔耕不辍,就是自己的英雄。
写一篇故乡的文,我知道生我养我的故乡是我写作的源泉,是我一生的眷恋。
停笔去加班,挤时间写作,我知道让我拼搏让我奋斗的深圳是我一世的荣光,是我想证明存在价值的地方。
行文至此,突然想家了,打个电话给妈妈,问问她,也问问故乡的秋。
于我有特殊意义的第二十一篇文字,有你阅读,更是我最大的荣幸,感恩一路阅读的所有人!下一个二十一,还要遇到最美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