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自称小三们?因为我们是专业小三,只要金主有钱,我们都会签包养协议的那种,而且,协议期间,金主唯一,且绝不谈感情。
你们称我小三A吧!我来自盛产美女的四川,身高1.65米,体重45公斤,身材娇好,可以这么说吧,我是该瘦的地方不胖一分,该胖的地方不瘦一分,初次见面,大家都说我长得像赵薇,但比赵薇耐看多了,属于越看越好看类型的,哪怕看久了,也是“相看两不厌”,而非“相看两相厌”;我大专毕业,学的酒店管理专业;性格热辣,但心地善良。
我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离婚后我妈只身到上海发展去了,家里留下我姐、我妹、还有我,我们三姐妹跟着老实巴交的爸爸,我对亲情比较淡漠,对爸爸、妈妈、姐姐、妹妹的感情好像就那么回事,所以我从小就很自立。
我们三姐妹在当地是出了名的美人胚子,一个赛一个的貌若天仙,可想而知,我妈年轻的时候有多漂亮,也难怪守着大山过日子的父亲留不住她。后来我姐、我妹还有我大学毕业后都陆续离开我爸到上海来追随我妈了。
我到上海才知道我妈在上海一直给人做小三,而且她通过做小三已经完成了原始财富的积累—在上海徐汇买了套大三房,在陆家嘴开了间金店,并且还有望扶正,和她的台湾金主携手后半生……
我对我妈的生活方式并不感到奇怪和诧异,毕竟如她这般美丽的女人肯定会活的与众不同,她如果过着每天围着锅台转、围着子女忙的生活,反而不像她。
理所当然的,我的第一位金主是妈妈的金主帮我介绍的,也是台湾的,甚至我的姐夫—姐姐的老公也是妈妈的金主介绍的,姐姐当初是态度鲜明绝不做小三,所以妈妈早早给她找个可靠的男人嫁了,结婚后,姐姐就常常台湾—上海两地跑,后来生了个古灵精怪的女儿后,她才在台湾安定下来。
我做小三妈妈并不反对,还会在包养协议的内容上帮我把把关,比如包养时间:一般都不会超过三年;包养费用:一个月多少万,一年多少万;多长时间內在什么地方买套什么样的房子;包养期间的衣食住行……等等,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我在大学的时候谈过一场生死恋:那时候我是学生,我男朋友是混社会的,类似小黑帮的头头,到处收保护费那种,但他对我很好,百依百顺,细致入微。他抽烟很厉害,但在我面前从来不抽,也不让我抽;他喝酒也很厉害,但在我面前,他从不喝酒,也不让我喝。一次我们去海南旅游,我看上了三亚的一套海景房,就说了一句这房子太漂亮了!如果我在三亚有套房子,每年都来这里度假!我返校不久,有一天,他就把三亚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交到我手上了!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而且他还付的全款!我们还只是谈朋友!当时我就抱住他哭了!
可好景不长,我大学还没毕业,他就因和另一个帮派发生火拼,二十岁的花季就被对方的人砍死了。
男朋友死后,我又去了两次三亚,去一次,我就触景生情哭一次,甚至几次产生轻生的念头。最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我把三亚的房子卖了,回到上海取暖。
但从此不再相信爱情。
所以,做小三,我也只是把它当做一份职业,甲乙双方,各取所需。
三年协议期满,我才23岁,还很年轻,三年时间,金主除了每月给我2万的包养费,市区给我租了套两居室的房子,还给我请了个住家保姆帮我打扫卫生兼做一日三餐,我平时学瑜伽、学茶艺的费用也是金主出的,只要我想学什么,他都全力支持;另外,还在上海周边给我买了一套带一楼临街商铺的两层的商品房,房产证一下来我就把房子卖了,花200多万在泗泾全款买了套房,也算给自己安了一个家。
实话说,我的金主是个很仗义的老头,他一年有半年的时间是在美国常住,偶尔回台湾、上海打理一下生意,只要协议期内我们(为什么是我们?前面说了,我只是A,我的金主同时还有小三B、小三C,这是后话了)不出轨、不乱来、不去找鸭子、养情人,他都没意见,甚至我们偶尔去泡酒吧、去唱K,他也不反对;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我现在的老公还是他介绍的。
我老公,大我十岁,上海人,拆二代,上海有五套房,自己做生意,近亿的身家,早已财富自由。结过一次婚,前任是上海人,家庭条件优越,两人结婚是强强联姻,可惜结婚几年,女方查出不能生,两人和平分手,毕竟男方家亿万家财,无后无趣。
我的金主把我介绍给他的时候,想必他也是知道我的过往的,所以他很干脆地说了他的条件:先不结婚,怀孕生子后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确实是他的,马上结婚,同时给我买套房,另外给我200万彩礼,我愿意工作就工作,不愿意工作他就养着我,孩子不用我管,他会请保姆带。
我都一一答应了他。
一年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他也兑现了他的承诺,给我买了房,跟我办了证,彩礼也一分不少地打入我的账户,后来的日子,他把女儿宠成了公主,顺带把我宠成了女王。
作为小三A,我是幸运的,也是极少的修成正果的那一个。
以后的路还很长,珍惜当下,相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