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湖南娄底娄星区清华苗幼儿园一女童因哭闹,遭老师用布蒙头后猛力摇晃,并持棍殴打。
凑巧的是,家长查看监控时,正发现老师在打孩子,随后冲进教室怒打老师。园方负责人回应将开除该老师。
警方表示案件正在处理,目前双方均拒绝和解。
公安机关对殴打幼儿的幼儿园教师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对“打回去”的家长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
有人说:幼儿园老师打儿童,是基于对职业伦理的蔑视,面对的是智力、体力稚嫩的儿童;家长打老师是岀于正常人伦,基于激愤,面对的是成年人。警方不分因果是非,不讲天理人情,和稀泥式的处理,是对公平正义的最严重的一次颠覆。
当天在抖音上得知消息,气得我就发表了如下评论:
看来绝大部分人都支持打她,我也支持!教师所犯罪行是刑事上的虐待罪,而家长打她充其量是治安案件。打她,也是一种紧急避险,避免其他孩子再挨打。这种老师不仅该被判刑,不得原谅,而且刑满后终身不得从事相关教育职业!
大部分人认为:这是以恶制恶,这是以同等手段结束不法侵害。如果是您的孩子在幼儿园遭老师殴打,您会直接打回去吗?这名家长的做法对不对?家长打回去,算不算正当防卫?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讨论!
到底谁在袒护这个恶毒的老师?幼儿园吗?园长吗?法律吗?这些人的素质和学历是不是亟待要求被提高呀!
即使她进了监狱,其他犯人中不乏母亲,想想她们的下场!
也请您观看我以前一篇类似的文章,特地放出来的——摩拳擦掌等一年,你们竟然未被送入高墙?惨了,昨晚刚把上文放出来,就被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