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不可取
陕西西安。十三岁女孩休学打工,遭犯罪团伙毒打被迫接待客人,残忍的程度令人发指,连客人都看不下去了,把女孩子营救了出来。
十三岁就要出去打工,那不是童工吗?正常的人不敢收吧?如果是大黑工,在利益,安全等等方面都不会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说,一个人,在读书的年龄还是应该好好读书,在学习的年龄还是应该好好学习。
有人说,这个世界,终归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我不懂得这句话,不过我认为,人还是要有安全意识,学习得更多,就可以知道更好的保护好自己。
人的一生,应该是学习的一生。当然,学习,并不只是读书一种方式,学习,是很多种方式的学习。所以说,厌学不可取,在应该读书的年龄里,休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