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多了可摆活的事

今天被派出所请去,做什么了?是“了解”,还是“调查”,还是“问话”,最后知道,是做“证人”去了。让我在一张纸上签字,那上面写着证人诉讼人**告知书,我问警察我算什么,他说证人。

事情是这样的:上周二接到派出所电话,直接叫出我的名字,自我介绍说是派出所的,问我是不是在**医院做过手术,我说是的,而后他让我第二天去一趟,了解医院有关的事宜,我马上说是医生收红包吗?他说当面说吧电话里不方便。我说绝对一分钱红包都没有收,还签了廉洁协议。他说你还是明天来一趟吧。只能如此吧。

当时就接到这个电话就很紧张,被警察问询说不紧张才怪。尽管自己问心无愧,但还是会紧张,因为不知道会牵扯什么事,心里打鼓。可想了半天也没觉得住院期间有什么问题。接触的人也都是规规矩矩的。

第二天早上刚到公司,派出所的电话又进来了,说今天下午都去办案,没时间接待我。再约时间。心想应该是我说了没收红包就没事了,就把这事忘了。

今天早上又来电话,约我下午去。看来还没完。

让我把是怎么选定这家医院,用了什假体,选择假体的价格,在哪里付的款,支付方式等等。最后我问到底是什么问题,他说收费偏高。此时明白了可能是有骗医保的嫌疑。我是在出院时在收费处缴费的,不存在医生个人的行为。

我边说警察边记,最后让我看一遍记录是否与我陈述的一致,并让我签字按手印。

从派出所出来,才算放松了。没白活,体会了一把被派出所邀请的经历,也知道了来此的程序,以后又有摆活的谈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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