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初中高中时,语文老师会建议大家写作文时,多用一些词。
当时我理解的是,多用一些书面感强的概念词,形容词,让你的文章看上去有内涵一些,让别人看到你的作文时,能感到你是一个词汇量丰富的学生。
当现在来分析,老师的话基本是对的,但是我当时对其原因的理解是不对的。
现在我的理解是,写文章多用词,一般来讲是为了满足文章本身的目的。
首先在我看来,文章分为两大类
- 说明类:描述一个事情,故事或道理;
- 抒情类:描述一种感情,感觉之类的体验;
说明类的文章,跳出获得考试高分的目的来看,其根本目的就是一把一件事情讲清楚,让人能理解这件事情,而能使文章的适读人群范围更大,最有效手段就是类比其他熟悉的事物,而一旦引入其他事情,那么同时就得引入其他概念,描述这些概念的名词,形容词等。
抒情类文章,其根本目的是,表达作者的一种感情,感觉。而作为读者阅读这类文章时,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否感同身受到作者当时的那种感情,感觉。由于无法亲身体会,也就只能通过文章中的类比,大量细节的描写,慢慢想象。
关于这个认知错误点的思考过程,虽然不复杂,但却再一次引起了我的恐慌:
- 生活中有大量的结果,其原因不是真正的原因;
- 当别人告诉你一个结果的原因时,这个原因可能别有用心;
- 有时候别人告诉的这个原因,会让你排斥,气愤,导致你不能正确的看待这个事情和结果,你可能不喜欢这件事情,从而不投入精力去做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不可能被做好,你会进一步不喜欢这件事情。
其实,我也不确认,多年以来,我不喜欢写作文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讨厌伪装的有内涵,词汇量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