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和馒头是多年好友。某日,馒头因周转急需向白菜借5万元,白菜基于信任未要求馒头打借条,通过银行转账直接转给馒头5万元。现白菜要求馒头还钱,馒头称暂无还款能力,白菜要求馒头补个条子,馒头一拖再拖。
白菜满眼辛酸泪,问:现在我手里只有转账凭证,该怎么办?
在我国,只有转账凭证,可不可以起诉对方要到钱?
答案:可以,但要看情况。
根据《民间借贷适用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依据此条,白菜可以仅凭银行转账凭证去法院起诉馒头还钱。此时,举证责任转移给馒头,馒头需举证证明这5万元经济往来非本案借贷关系产生,而是因买卖、租赁、投资等其他关系而产生。若馒头举证不能,则法院会判决馒头返还借款;反之,法院会驳回起诉。
为更好理解
请看以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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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1]: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还本 付息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主张的2万元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否成立。本案中,原告依据银行存款业务回单主张被告向其借款2万元,被告确认收到款项,但抗辩款项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现被告并未提供切实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主张,故本院认定该笔2万元借款成立。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显属违约,应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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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二[2]: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原告依据其向被告转账的银行凭证,以民间借贷为由提起本案诉讼,主张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庭审中,被告辩称该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原告委托其投资给案外人爱飞翔公司的投资款,并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为证。本院认为被告已经就其主张提交了相应证据,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及查明的事实,无法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原告坚持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故根据现有证据,应予驳回起诉。
律师分析与建议
上述判决一和判决二的相同点是原告的证据都仅只有转账凭证,不同点是被告是否能举证证明原被告之间的经济往来是因买卖、租赁、投资等其他非借贷关系产生,故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建议:借钱给别人,不要因为面子上的过不去而不要求对方打欠条。亲兄弟,明算账,清清楚楚好做事。
【注释】
[1](2019)浙0381民初12713号
[2](2019)京0108民初41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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