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比尔盖茨传》,其中比尔盖茨提到过他从小喜欢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确实,这本书,我早有所耳闻,但一直顾忌于时间的安排,其实也不是没时间去看,只是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耐心去读下去,因为我从小对于阅读这方面不太感冒;趁着下雨天,阅读着霍尔顿的一段经历。
文章大概内容是霍尔顿在圣诞假期之前,由于“优异”的成绩,被学校开除了,考试五门,除了英语及格,其他的都没及格;然后,霍尔顿又不能提前冒然地回到家中,所以他只能四处闲逛,浪迹于纽约的中央广场附近,在旅馆中,他看到对面楼的窗前有穿女装的男人,互相喷水的男女...并在楼梯口通过别人介绍找了个妓女,但却以不合逻辑的价格宰了他一顿,其实他俩并未发生什么。霍尔顿又和他的女友看了戏,滑了冰,但两人却由于不同的观念吵了一架...霍尔顿及其喜欢自己的妹妹,由于最近抽烟频繁,怕死于肺炎,并决定偷偷地回家,和妹妹诀别,并向她了一些钱,夜晚就留宿于一个尊敬的老师家,但是霍尔顿半夜惊醒,因为他发现他的老师在抚摸着他的头,他以为老师极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深夜借口去车站拿行李而离开,并在车站度过了寒冷的冬夜;第二天中午,他决定约他妹妹到博物馆门口,再作最后和亲人的离别,因为他打算搭顺风车去西边,并决定在那边装作一个聋哑人,在那边会有他温馨的家,而且到时候他的家会有一条规定:决不允许任何假模假样的人在她的家中。他来到他妹妹菲芘的学校,让人给带了信:中午十二点一刻到博物馆门口道别...最后菲芘带着行李箱说打算和他一起去西边,霍尔顿和她去了动物园和公园,在菲芘的劝说下最终决定不离家出走了,回到家后,生了一场大病。
这部小说,活灵活现地刻画了一个青春背叛期的少年,看不惯世俗,接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无理由的控制,正如他那英语的口语表达测试一样,他觉得内容无关主要,只要演讲的人慷慨激昂就行,这就导致了他不知不觉地跑题,从而得了一个“F”,但是霍尔顿觉得,这样做太死板了,太不灵活。这就和大部分的年轻人一样,想着自己的不要被世俗所约束,所掌控,想着自己畅所欲言。
文章中多处提到他的那顶混账帽子,我觉得那顶“帽子”,象征着霍尔顿的个性,倔强,自以为是。他在寒冷的冬夜,用冷水洗过的头发,漫步在大街上,戴着他那顶混账帽子,遮盖住耳朵,在没有熟人的地方,享受着这一刻的倔强,满足着这一刻的自足感。
霍尔顿是十分地爱着自己的妹妹的,不管是在担心自己即将会因为吸烟过多得肺炎死去前,还是在打算去西边时,都希望和自己的妹妹见一面,道别;他对菲芘说“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是的,这是个无私的举动,在自己经历过的一切挫折和失败面前,他尽管不能改变过去所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但是他可以警惕给后面来的成千上万的小孩子,那里是个悬崖,是他人生失败的地方,他的人生的污点...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我们人生的守护者,比如:父母、良师、益友...但是,在面对这些条条框框的约束前面,虽然对了一份安全的提示,但是更多的是一份青春的叛逆,和自以为是的傲娇,总觉得:别人不能做的事,我偏要去做。
其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有一种失败是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不愿怒视淋淋的鲜血,不能总结失败中的经验教训。一个人死是很容易,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比死更容易了,眼睛一闭,一走了之,一个人,难的是,八面玲珑,有尊严、有自由、有灵魂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