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用汤匙挖百香果吃,汤匙小小的,适合用来一点点挖甜品吃的那种,单纯因为小而显出了几分精致。妈妈说她曾经有一个真的很精致的不锈钢小汤匙,汤匙柄的花纹和弧度都特别好看。这把被她形容的仿佛是一件工艺品的小汤匙,居然是她从我们武平小县城的一家老超市(辉业超市)买回来的!我一开始非常惊讶,妈妈解释说以前超市里的东西无论做工的精致程度还是质量,都比现在好太多了。以前的毛绒玩具啊衣服啊,质量都很不错,不像现在的,在超市里买到的和在(街角便宜)小店里买到的一样劣质。她随手指了指摆在饭桌上的绿叶形大果盘——“以前超市里的塑料制品,做工不会那么粗糙。”
后来细想,超市里的许多东西的确因它的好质量曾长久地陪伴在我的生活中,并因此得以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留下痕迹。一件黑白条纹、玫瑰色领口袖口的毛衣,从小学五六年级一直穿到了高中(人长高了但上身并没有长太多);初潮那天妈妈带我买的超大狗熊,现在还穿着漂漂亮亮的蓝白条纹T恤精神地坐在我的床头;小学还是初中买的一双hello Kitty红色人字拖,这个暑假我还穿着它和男朋友在海边走出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