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没有多少旅行记忆,在结束两年后试着回忆当时的点滴。被时间冲刷后的斑点,窥不了全豹。如果再有一年国外的时间,我会选择少吃少睡多玩多看,这样不会长了15斤还得回来费力气减掉。
后来又去了一次英国,在海关处被扣了大概不到半个钟,没有小黑屋,就是凉椅子坐了会。基本活动在伦敦。时值圣诞。圣诞和夏天是英格兰给我留下美好印象的两个时段。在英国的日子很胖,很傻,很懒惰。但是英国依旧是想一去再去的地方,伦敦很嘈杂,英国的村落小镇,也很有魅力。
伦敦,去几次都还会想念。尤其是圣诞期间的伦敦,甚至是圣诞期间的英国。如果我不怕动物,可能在伦敦、在英国会更享受一点。伦敦是厚重,是沉甸甸的历史感,当然也有新城。去了伦敦,不好的地方是地铁口、公园处、地下通道常有一股尿骚味,这个味道,在北京我只在北京站闻到过。人说因为最近移民多了,所以味道复杂了,穆斯林都能当伦敦市长了。anyway,味道挺大。伦敦酒店偏贵,记得有一次一时冲动坐上下午四点的火车从伯明翰去了伦敦,定了第二天回来的票。晚上没来得及定酒店,就在伦敦街头当了一把流浪汉。夜晚的伦敦,其实很安静。街边经常是一楼店铺二楼以上是公寓,有的窗帘拉紧、有的半合、有的干脆全开,灯光泄出的地方非常暖,尤其是黄色的灯光,我对黄色的灯光有一个偏爱。觉得那里面一定有温暖的故事在发生。记得当初去武汉上大学,第一晚看着点点黄光,心想什么时候有一点光是为我亮起,想着心里是暖的。可能这份感觉来自初中时冬天晚自习下课。那时候,妈妈会习惯提早给我把书桌上的台灯打开,提早把我的被窝折好,洗一个苹果或者被热水烫过或者放在暖气片上,被热水烫过的苹果皮总是失去好看的外表变成棕色,不管是烫过的还是在暖气上拿下来的苹果,脆脆的咬下去外面是暖的,里面是凉凉的。有了这些记忆,黄色的灯光对于我来说,是温暖,是家的味道。在伦敦走夜路,能看到有些施工是在半夜进行的,当时已经春天,但晚上还是有些寒,好多地方冒着半人高的热气。从地面升腾起来。感觉有些梦幻,虽然周边会有铿锵的施工声音。
英国还是要夏天去一次,不热,阳光好,心情好。去海边,去小镇,去伦敦,去爱丁堡。当然圣诞也是不错的选择,主要商业街都会亮起庆祝灯饰,每年都有区别,再加上圣诞集市,逛逛吃吃,虽然天气冷但是心里也会暖暖的。当时去时,泰晤士河两边都有规模笑笑的集市,买了旧书、吃了杂烩,又暖又甜。第一次吃西班牙炸油条,也叫churros就是在圣诞集市,不过是在伯明翰的圣诞集市上,淋上Nutella,撒点糖霜,无法形容,好吃好吃真好吃。
当时去时,已经有了现在的男友,他在国内。我在英国游荡时心想如果是两个人,那可能更暖心。但一个人旅行有一个人旅行的好处,感受是不一样的。觉得一个人应该有更多单独出行的时间和机会,能更好的跟自己相处,去感受一个城市,去感受这个世界。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一起时会有一些杂音,不如一个人纯粹。
伯明翰,是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上课、最长的日夜都是在那里度过。有很多的记忆。但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心情相当平静,没有那么多的高潮迭起和一落千丈。现在想来,在伯明翰的时间里最接近于孩童的心理。很单纯,很肆意。伯明翰的几个公园、几处社区都留下过足迹。包括了北边穆斯林的住宅区,当时正巧黄昏,误入那个社区时就是一个冷峻的感觉。男女老少黑袍加身,只露着两只黑漆漆的大眼睛,不怒自威。加之寺庙外的雕塑有些不太友好,表情相当凶残。那里好像也有些印度人吧,总之,速速离开,不敢逗留。但是在伯明翰的大多数时光感觉很安全,虽然也时不时听说哪里被抢了,谁被刺倒在血泊中。但我外出时心里并不忐忑。记得自己徒步走过好多地方,由于想看更多它的样子,去超市不论远近都是徒步去,也买不了多少东西,索性就当探险。去Morrison时发现了harbor的富人区,深深深深深几许。墙壁很高,摄像头遍布,有点二环里中南海附近的架势,只是没有巡逻的武警;去Asda时发现了一处像野外乡村的小路,有木栅栏、有小溪水、有小石桥,当然还有树树树。记得第一次去Asda是万圣节下了课,去时夕阳回来已经黑漆漆。沿着那条小路回来心里戚戚焉,怕极了。真的是野路,没有一丝亮光。后来可能附近有住宅区,有一家在放烟火,我还停下来跟他们一起看完。然后才离开;去Lidl时找到了一个社区中心,往那边去过几次,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记得社区中心的high street其实很可爱。
伯明翰是一个有一条线就能穿出好多记忆的地方,我手里又握着好多条这样的线。很开心有这样一个地方,让我能够住一段时间,有一段记忆,之后想起来心里暖暖的,嘴上挂着笑。
圣诞节假期去了欧洲大陆,五个国家吧。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说是五个国家,卢森堡全当路过。以后再说。再之后有次短短的旅行,应该是复活节的假期,我们去了利物浦、北威尔士某处或者某几处,有没有踏足过苏格兰我真的没有了印象,这次出行跟着一个小巴士。每次跟团出行,我总不太记得自己去过什么地方,所以不太爱跟团出行。后来暑假自己便干脆设计了一条路线自己玩,从伯明翰出发到了bristol,然后去了Cardiff,随后到了swansea,最后回到了英格兰去了Oxford,最后回到伯明翰结束。看,我记得去了哪,不止记得去了哪,我还记得顺序!果然还是要自己出去吧。拉回来,北威那个小城还是很美的,海边,住在半山腰一处民宿,半夜出来喝了一杯威尔士当地啤酒,太苦。难喝。一早起来爬了山,遇到一群身穿黑斗篷的人在做什么仪式,给吓住了,我不会遇到共济会了吧。几个黑袍子围着一个圆台子,回程时他们已经散去,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想追究,就保留这一丝神秘吧,有缘我会知道是什么的。那次旅行去了那个名字最长的小镇,毫无印象,只记得后来喜欢刘雯的时候,她也去那拍了个什么节目,让这个小镇于我来说多了一份美好的含义。我喜欢的人也过去过那儿!去爬了老城墙,去看了最小的房子,去了一座大山,大山美极了,辽阔。去了那儿,我体会到了英帝国的感觉,不晓得为什么。就是有,就是因为这里,英国帝国的威严、豪迈、洒脱、自重全都跑出来了。那一次短短的旅行,留下的记忆实在不多。
我自己好像偷溜去过两三次伦敦。想来胆子也大。在英国冒过雨,没看过雪。看过雨后彩虹,特别大,特别美。天空除了阴天每天都是随时待拍的状态,入镜就是一个美。
英国要说能有很多。一整天休息的时候拼拼凑凑
TO BE CONTINED。
2018.07.26 17:43
要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