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被查!补税+滞纳金高达3060万!你还敢忽视小税种吗?

有些企业认为印花税是小税种,交税少,所以往往不重视,就会造成漏报、少报;更甚,有的企业竟不知道合同要交印花税。殊不知,小小的税种,却藏着巨大的风险~~~

下面带大家来看两个关于印花税的典型的案例:

01

“印花税”被查了!

财务爆出的原因令人哭笑不得


有些企业认为印花税是小税种,交税少,所以不重视,往往造成漏报、少报;更甚,有的企业竟不知道合同要交印花税。殊不知,小小的税种,却藏着巨大的风险~~~下面我们来看两个典型的案例:


01

企业漏缴印花税2110万!滞纳金950万!


神木县地税局在对行业企业涉税数据进行案头分析时发现,辖区某煤炭运销企业印花税申报数据异常。


从相关数据看,近几年来,虽然该企业印花税申报税额较大,但其印花税税额仅与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数额相符,而其煤炭产品购进环节(采购合同)印花税却并未进行纳税申报。


经查实,某煤炭运销企业2009-2014漏缴印花税2110.73万元,光欠税滞纳金高达950.6万元。

提示:根据规定,签订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不包括证人、担保人、鉴定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企业不仅销售合同缴纳印花税,购进合同也要缴纳印花税。


02

企业自成立来,未交过印花税,原因令人哭笑不得


某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消防设施等工程的企业,因预缴税款真实性存疑,税务人员对其涉税情况展开了风险核查。


核查人员在查看纳税人2016-2018的申报记录时,注意到该纳税人在这三年均无印花税申报记录,不符合常理。


核查人员询问该企业财务人员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购销合同等是否有按规定申报印花税,企业人员回复因公司业务量较小,没有请专业的会计,不知道这些合同需要申报印花税。看到企业人员的回复,是不是有点震惊~~~最终某企业被要求补缴2016-2018年印花税、滞纳金及罚款。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知道,印花税虽然小,如果企业长期不重视、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不仅仅是罚款、滞纳金那么简单,企业信用也会受影响。


就本案来看,印花税虽然税率低、税负轻,但由于其应税项目较多,天长日久,相关税款也会积少成多。特别是在购销合同印花税缴纳方面,许多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仅就销售合同缴纳印花税,往往会忽视采购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


02

警惕!按次申报不当将产生滞纳金


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可见,印花税在立法之后,对纳税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之前的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对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行明确,所以就不存在逾期一说),因此,就会存在逾期产生滞纳金的问题。


比如说我们在10月18日想起来当年9月1日有一个技术合同没有申报印花税,于是当天“按次申报”了印花税。


纳税申报表中并无滞纳金相关信息,但在提交申报缴费时,就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了。


那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这里给大家两点建议:


1、印花税按次申报税款所属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懂的都懂;


2、按次申报或多或少会有遗忘,所以可以到税务机关改成“按季申报”。

03

提醒!印花税这9大“雷”千万别踩!


雷1

漏报、少报印花税

别再认为印花税就是小税种,漏报、少报点没有问题,现在经大数据分析,只要印花税申报数据与财务报表申报数据不一致,就会出现异常被稽查。


雷2

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补缴印花税


  1. 结算金额比合同(凭证)金额大➡️ 不再补缴印花税

  2. 结算金额比合同(凭证)金额小➡️ 已缴印花税不退还

只要合同已贴花,实际金额比合同金额大,不需要另外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雷3

合同(凭证)金额增加,不用重新缴纳印花税


合同并不是交过了,以后就不用再缴了,只要修改合同,增加的部分仍需要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雷4

一份合同涉及多税率,未分别记载,却分别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

同一个合同中涉及到个税率,未分别记载金额,却分别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交税


  1. 分别记载金额➡️ 分别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

  2. 未分别记载金额➡️ 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规避方法:签订合同涉及多个税率的,一定要分开记载金额,切勿为了图省事,合并记载。


政策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雷5

合同金额不确定,不贴花


金额不确定,也是需要缴税的:


  1. 签订时➡️ 先按定额五元贴花

  2. 实际结算时➡️ 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税地字〔1988〕25号


雷6

以货换货”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采用以货换货方式➡️ 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注:1)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2)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税


政策依据:国税发〔1991〕155号


雷7

按“买卖合同”记载的合计金额,缴纳印花税


并不是所有的买卖合同都是合计金额缴税的,它分以下情况:


  1. 分别注明的➡️ 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

  2. 未分别注明的➡️ 按合同所载金额(含增值税)


规避方法:建议签订合同时金额和税额分开签订。


政策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雷8

只要不签订购销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有些人认为,印花税是根据合同贴花的,只要我不签订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规定,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雷9

企业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却缴纳了印花税


有些会计对政策理解有误,注册完了公司,直接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1. 未实际认缴出资➡️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 实缴时➡️ 缴纳印花税


根据规定,资金账簿自2018年5月1日之后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减半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税发〔1994〕25号、财税〔2018〕50号


04

注意!这28种合同不征印花税!


一、印花税法施行后,无需缴纳印花税的28种凭证!


在《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施行后,无需缴纳印花税的非应税凭证列表(提示:本表未列举免税的应税凭证。不属于征税范围与免税是有本质区别的):


二、印花税新旧政策变化盘点!


提示: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05

印花税是否需要先计提?

印花税是否需要先计提,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总有人说有规定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然后就说别人:

一笔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一笔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是错误的。


应该直接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说实话,我觉得有这种观念的朋友,还是要多深入思考一下,学习知识要多领会本质,不要流于表面。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确实有规定: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但是这里你要注意的是应交税费是什么科目?


应交税费是一个负债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费用哪怕没有实际支出也要计入当期,如果属于当期的税金没有实际支出,那就需要先计提出来计入应交税费。


准则是规定了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这个可以理解,不需要预计的,当期直接发生就缴纳的,我直接通过银行存款缴纳了就行了,也没有必要先计提。


而我们现在印花税基本都是汇总申报缴纳,一般都是按期申报,次月申报缴纳上月的,那实际你按月计提,后申报缴纳,本身也该通过应交税费先计提再缴纳。(注:2022年7月1日后,取消按月申报,现在是按季申报)


而至于你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在购买环节要缴纳的印花税,直接缴纳了,你不通过应交税费,也是可以的。


但你不能说,印花税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就是错的。


还有,反而在日常核算中,非常鼓励大家都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


为什么呢?

非常方便日后的查询,比如你要查询你当期缴纳了多少印花税。


你直接查询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借方发生就行了,如果你通通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没有明细科目,税金及附加下还有归集核算其他税费,那你还的把明细摘要导出来一个个统计。


其实审计每年也会做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他们也是要看你应交税费的发生,这是财务附注的一部分。


如果你账务做的清晰,统计就是一件非常愉快且轻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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