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璜
璜按郭沫若先生的解释,人形中的
为玉佩之形,字即“璜”的本字。璜是玉佩的一种,半环状,作
形,双璜则成环。若在腰上左右各佩一璜,就成字形所示的样子。古代男女都喜好在身上佩玉(但也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除美观外,还认为有避邪除秽的作用。
不过以黄为璜的说法很难令人信服,字形中本来没有半环,哪能强把一个环一分为二?依我之见,黄字本是腰带之形,字像一个人腰际围了一个圈,甚至再加一横以强调其腰带之义。金文多有赐“赤市朱黄”之语,一般据《礼记玉藻》注,释黄为“佩玉之璜也。”但璜与市(即蔽膝,类似围裙)相对,唐兰先生认为是一种服饰,应该不错。具体而言,应是腰带,就像后世赐蟒袍玉带一样,是两件一套的官服行头。
因腰带横系在人的腰间,所以黄又有横义。不仅横字从黄,璜、簧、潢等字也都有横义。古代腰带用于束衣,扎在衣服外面,其装饰性很强,既能悬挂一些小佩饰,本身又可染成各种颜色,绣出各种花纹,镶嵌金银珠玉等等,所以黄字又借用为黄色之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