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我喜欢的一位独立女作家,认识她是看过《成为简奥斯汀》后,结局凄美,我常常喜欢的是BE,认为这才是生活的大多数。
《傲慢与偏见》更像是《成为简奥斯汀》的一个美化版本,偏见如我,傲慢似你,即使心中再多的欢喜,彼此的骄傲与自尊也不容许别人的任何轻视。
记得几年前就查过一段话,觉得说的至真至纯
虽然心境和前几年已经完全不一样,到底还是没有千帆过尽的感觉。我喜欢阅读和见证轰轰烈烈的爱情,相信世界上一定有这样不顾一切的爱情,但总归我是平凡的,即使别人说喜欢我,附加了n年,即使我拒绝了n次,即使我切断了所有的联系,他仍能找到我,可是比起喜欢我到彻骨而言,我更认为这是求而不得的偏执了,毕竟不是没有经历恶语相向。所以你看什么是爱情呢?
爱意到底是应该深藏心底还是让对方时刻体会到被爱环绕,我是欢喜后一段的,想来世上的女子应该都喜欢的是后者。并不会因自己表达了过甚的爱意而怀疑对方有恃宠而骄之嫌,只有一个人吃过糖,他才会回报糖。可是从来都没有表达的爱意,或许是根本不存在的吧,错觉这种东西怎么能作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