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学习
企业家如何做到富贵险中求(二)
第二点是企业家都渴望控制权力和财富。但是我们的企业家控制权有没有可能会因为意外死亡,丧失健康,刑事犯罪,子女婚变,企业内斗,员工反水,股东利益纠纷等各种原因造成我们的企业家对企业失去控制权呢?如果控制权旁落他人,那么企业家辛苦打拼的天下,是不是就会白白落入他人之手呢?丧失了企业的控制权,也就丧失了掌控性,而辛苦打拼来的财富是不是也可能就给别人做了嫁衣?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人寿保险可以让我们的企业家,事先预设一笔用来应对控制权旁落后的赎回基金。如果一旦出现股权的外流,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现金流可以赎回控制权。所以对企业家来说,是不是对企业有了更好的掌控性。
第三点我们从企业家是企业剩余利益的索取者这个点来理解。也就是说企业家都要追求企业的利润最大化,那么我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当中,是否会让企业家遭受原罪的危机呢?比如说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混同的税务风险,公司资产被个人挪用,公司盲目扩大再生产集资而产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等,这些情况也会在我们媒体,报纸上经常有看到,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些案例如果一旦发生,很有可能让我们的企业家不但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甚至会丧生了人身自由。从而导致家人没有办法延续原有的高品质生活,甚至是孩子的学业继续的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人寿保险可以让我们的企业家预设一笔来应对企业家刑事风险的家庭成员生活教育基金。可以确保我们的家人,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都可以维持高品质的生活和孩子的学业继续。